奋力谱写新时代全民守法普法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奋力谱写新时代全民守法普法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编者按:
    依法治国,普法先行。全民普法作为一项基础性、先导性、长期性的法治工作任务,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
    党的二十大提出,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七五”普法以来,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法、阵地、载体和机制,全社会法治意识普遍增强、法治观念持续强化、法治信仰逐渐形成,切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在我市全面贯彻实施,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是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任务,更是全面建设法治辽源的必然要求。




普法阵地成最美风景线


    法治宣传阵地是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载体,更是保障法治宣传教育长效发展的有效举措。行走在辽源街头,记者发现有些公园、广场、道路主干道,处处都有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标语,可以说法治氛围浓厚。特别是位于西安区的宪法主题公园,该公园依托辽源市矿山博物馆而建,结合公园原有的基础设施,添加和注入了法治元素。如宪法之门、竹简立书、休闲亭、立鼓、石刻、宪法宣誓台等内容。步入公园,目之所及处处是法治文化气息,与公园景观高度融合。法治长廊、宪法宣传、法治格言等内容依次分布,突出了以宪法为根本的法治建设、法治理念、法治文化,重视辽源地区法治文化宣传的载体平台和定位要素,打造了一个以了解和宣传宪法、尊重和信仰宪法为目的的宪法主题文化园。“平时,我们散步或运动时,都能看到许多的法律知识。我最喜欢的就是竹简立书,让我们知道不要以身试法,以免误入歧途。”在校学生张畅谈心得体会时说。“宪法主题公园的建设,为群众学法用法搭建了平台载体。这几年,不少群众在游园中,学习了宪法知识,增强了宪法意识。这一过程潜移默化,润物无声。”西安区人大工作人员表示。
    从群众的眼中我们不难看出,宪法公园的建设,不仅让法景与园景相结合,美化了环境、成为市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更增进了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让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建设成果。




辽源市推进“八五”普法工作纪实:




纲举目张,不断优化顶层设计


    提高公民的法治素养是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基础。“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市以法治宣传教育问题为导向,更新普法理念,以增强普法实效为目标,不断创新普法方式和载体,让普法有温度、接地气、受迎接,为辽源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总揽全市普法大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方面;市普及法律知识领导小组协调各方,推进普法政府主导工作要求,“双轮驱动”为全市普法工作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同时,制度保障机制得到加强,组织运行机制充分构建。我市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纳入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并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了《辽源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配套制定了《普法考评细则》《辽源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办法》,对全市67个普法成员单位实行目标化管理,让软任务变成硬指标,纳入全市绩效考核、综治考核、文明创建考核。
    普法主体走向多元化,以“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组织运行机制为牵引,同时吸纳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整体布局。




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紧抓关键


    为了紧抓重点对象、提升普法宣传精准性,做到按照需求精准普法,切实提升普法宣传实效性。我市积极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紧抓三个关键。
    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进一步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以市委理论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为引领,抓好“关键少数”副市级以上领导带头领学法律法规。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宪法宣誓、任前法律知识考核等措施强化学法意识。依托党校培训、专家讲座、网络课堂、普法考试、旁听庭审等形式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常态化。“八五”普法以来,全市共举办各类法治培训班90余期,培训人数近万人。
    紧抓青少年这个“关键时期”,突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全市教育系统普遍在中小学设立了法治知识课程,使中小学法治教育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结合青少年成长特点,先后开展了春季开学法治教育第一课、全市中小学“学宪法、讲宪法”等活动,在全市开展校园学法主题班会、宪法晨读以及交通安全法规进校园等系列活动,每年为学校师生开展防范校园欺凌、青春期心理教育等讲座60余场,覆盖师生5000余人次。同时,市教育局与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合实施法治副校长标配工程,全市171所中小学聘请了兼职法治副校长,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机制,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紧抓基层管理人员这个“关键环节”,突出基层法治教育。我市积极探索“由法治宣传向法律服务延伸拓展,到最终实现依法治理”的工作路径,注重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推动实现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和法律顾问全覆盖,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载体,助推法治乡村建设等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已创建9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48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深度融合,主动融入发展大局


    一直以来,我市结合本地实际,坚持以普法规划为统揽,成立普法组织机构,严格普法责任落实,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涉企法治宣传、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辽源高新区,来自司法行政系统、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普法志愿者们,立足于发挥专业优势,通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认真倾听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及对法律风险防控、诉讼服务方面的需求,向企业宣传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和方式,对企业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释法解答。“八五”普法期间,全市各部门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200余场次,解答涉企法律咨询500余个。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广泛宣传引导依法防控疫情,编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涉及企业的有关法律知识问答》,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热点法律问题,及时选取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全市“涉疫”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在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进乡村”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和开展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宣传与乡村振兴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讲解《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劳动就业、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受到村民普遍欢迎。每年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共开展涉农法治宣传活动百余场次。进一步加强了涉农法治宣传,积极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战略。




以法育人,大力弘扬法治文化


    为进一步提升市民法治素养、活跃法治文化,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创作优秀法治文艺作品,我市认真落实法治文化建设要求,积极引导和支持全市优秀文艺骨干、专业文艺团队和业余文艺团体等文艺宣传力量参与创作带有地方特色、地域特点的法治文艺作品,用新视角展现法治文化,将法治元素融入二人转、小品、快板、歌舞、三句半、农民画、剪纸等艺术形式,讲述百姓身边事,教育百姓身边人,受到普遍欢迎。充分利用辽源市城市节、农民丰收节和“三下乡”等文化活动载体,拉开一场零距离、重参与、入人心的法治文化主题活动,持续推动法治文化创作由作品转化为演出,走上舞台、走到群众身边。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从加强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入手,重点打造宪法主题公园、辽河法治走廊等法治文化阵地,讲好辽源法治故事,让市民在休闲娱乐之时,感受法治文化氛围,成为彰显我市城市法治文化品位的重要地标。乡村法治阵地建设加速推进,向着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迈进。
    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载体。只有加快推进城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步伐,全面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才能够实现有效助推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为法治城市、平安城市建设添砖加瓦。




以媒为介,提升媒体公益普法作用


    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法治宣传中的重要载体作用,就要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强化全市媒体、网络、户外媒介互动融合,拓宽宣传覆盖面,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强有力的公益法治宣传的规模和声势,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力。
    为此,我市积极运用互联网平台建立融“报、网、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普法传播体系,让网络传播成为普法形式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以广播电视、报纸为牵引,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主阵地作用。电视台制作法治栏目《说法》,播放辽源法治新闻、以案释法、法治情景短剧等内容。在《辽源日报》设立“新法速递”“法治政府创建进行时”“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等专刊专栏刊登法治信息。在“辽源之声”和“吉D微风”公众号开辟“普法在线”版块每天发布普法信息,年度阅读量达万人次。市中院、平安辽源、法治辽源等通过腾讯微视频、抖音、快手三大主流短视频平台发布短平快的微宣讲、微视频,传播法治声音,讲好法治故事。全市各普法成员单位加大LED电子屏幕的运用,并通过购买服务,在全市各写字楼、酒店、银行等人口密集场所300台电视广告屏投放普法宣传视频,提高了法治文化传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站在新的起点上,我市将坚持党对全民守法普法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把普法融入法治辽源建设全过程,坚持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真正做到把法律交给人民,切实提高全民法治素养。




“普法”贴近百姓生活才会深入人心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石,也是百姓平安幸福的保障。作为公民只有通过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使用法律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从而才能更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的发生。因此,推进全民普法,不仅可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增强社会法治观念,更是推动全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方式。
    但在大众的刻板印象中,普法的过程枯燥且无味,以往的“书面式”普法似乎并不能完全满足大众的“味蕾”。可是“法外狂徒”张三这一虚构人物,却能吸引了无数粉丝观看,究其原因离不开那些令人捧腹大笑的案例,通过亦庄亦谐地分析,令人寻味,发人深省。普法本身也该如此,言近旨远,深入浅出,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才能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 因此,要让普法工作更深入民心,就要变“灌输式”普法为“互动式”普法。例如,将法治故事与文艺演出相结合,以及主流媒体的以案释法、情景短剧等各种以贴近人民群众的生活,充分调动起大众学习法律的热情的方式,让一些艰涩的法律条文更通俗易懂。
    只有这种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吸引力和人民群众体验感的“好点子”,才能引发群众学习兴趣和内心共鸣,引导群众用法律规范生产生活,帮助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矛盾纠纷,从而积极学法、自觉守法、主动用法,才能真正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广袤的大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咸凯慧 祝琪尧 采写  
    本版摄影由本报记者 刘鹰 摄  
    本版策划 咸凯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