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支付方式改革(DIP)付费方式在我市全面落地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DIP)付费方式在我市全面落地
本报讯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医疗保障制度自身发展完善、不断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必然要求。在省医疗保障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市作为吉林省首个DIP试点城市,自启动DIP付费试点工作以来,市医疗保障局迅速展开系列动作,以制度建设为抓手,逐步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高效运行、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工作格局。遵照国家统一部署,第一时间组建领导班子,因地制宜地制定试点工作方案、配套细则,开展信息平台搭建、编码统一、强化病案数据管理和费用测算等工作。目前,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DIP)付费方式已在我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全面落地实施。
为更加全面、客观、真实地了解首批DIP付费试点医疗机构的工作推进情况,市医疗保障局领导及工作专班成员多次下基层开展现场督导工作,通过宣传讲解、答疑解惑、协商谈判等形式,充分调动医疗机构实施DIP付费工作积极性,同时深入医疗机构,摸清人员配备、案数据指控及配置系统改造情况等,解决DIP工作实施中的梗阻,并就定点医疗机构下一步工作进行指导。
为加快DIP信息系统上传引擎,实现即时反馈数据功能,共享数据监测分析结果,市医疗保障局委托第三方信息公司将全市DIP系统调度系统建成医院端和医保端在同一操作平台系统、不同操作端口的信息体系。医保端通过将全市上传病例数据进行智能分析计算,形成相关结算指标,及时反馈给各医疗机构。推动医疗机构区域定位、学科发展、全面预算、质量管理、绩效考核、成本管理等各领域职能的提升。
目前,我市DIP支付方式改革已提前完成了国家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实现了DIP付费医疗机构全覆盖、医保基金全覆盖、病种全覆盖。 (伊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