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议暨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换届会
我市召开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议暨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换届会
本报讯(记者 于芯 魏利军)11月3日,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议暨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换届会在市委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法律顾问工作任务。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徐晖主持会议并讲话。
徐晖指出,要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是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必然要求、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水平的重要推手。新一届的法律顾问要进一步整合力量,持续补优配强法律顾问队伍,确保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确保为辽源改革发展提供更坚强的法治保障。各县(区)、各部门和法律顾问一定要站在为辽源高质量发展提升治理之效、护航之力的“角度”,切实推动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
徐晖强调,要转变角色、认真履责,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职能优势。受聘的法律顾问要充分立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等工作职责,自觉当好科学决策的“法律前哨”、当好高质量发展的“智库外脑”、当好社会治理的“法务纽带”、当好法律和正义的“守护者”,担起应尽之责、做好分内之事、贡献应尽之力,为全市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贡献力量。
徐晖要求,要凝聚合力、加强管理,高效推动法律顾问制度落地落实。各级党政机关要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分步实施、逐级推进的原则,健全市、县、乡全覆盖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确保实现“应聘尽聘”。特别是未配备法律顾问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把关,明确法律顾问选聘条件,严格法律顾问选聘和备案程序。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明确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范围、程序和方式,把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吸纳好、落实好,坚决避免“聘而不用、顾而不问”“问了不采、采而不纳”的情况发生。市委依法治市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认真做好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联络、组织协调、服务保障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依法保障法律顾问权利,支持法律顾问依法独立开展工作、独立发表意见,切实把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好、使用好、管理好,全面完善法律顾问参与党政机关决策的保障机制。
会议通报了全市县处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宣读了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聘任文件,法律顾问代表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