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四个协调小组会议

八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四个协调小组会议


    本报讯(记者 于芯 魏利军)11月3日,八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四个协调小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全面落实八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依法治市重点任务,进一步发挥四个协调小组和县(区)依法治县(区)办作用,为法治辽源建设再添助力。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徐晖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初冬参加会议。
    会议讨论审议了《辽源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辽源市法治督察工作暂行办法》《中共辽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联络员工作协调联系制度》等相关文件,听取了东丰县、东辽县、龙山区、西安区依法治县(区)办2021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就抓好今后一个时期依法治市工作,徐晖强调,要提高站位、紧扣主题,持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长期坚持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重大意义、深刻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要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在宣传阐释上求实效、在实践转化上见真章,着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市“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全过程,确保以全面依法治市的生动实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辽源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锚定目标、精准发力,全面完成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制度供给要持续深化,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法治化营商环境要不断完善,司法改革要加速推动,法治基础要全面夯实,为群众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徐晖要求,要主动担责、齐抓共管,切实发挥办公室和四个协调小组职能作用。依法治县(区)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市、县(区)党委领导下,及时研究制定本地区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实施意见、落实举措,统一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任务,协调辖区内跨部门跨领域法治工作重大问题,推动实现乡(镇、街道)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四个协调小组要立足专门领域法治工作协调职责,整合优化力量和资源,推动委员会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在本领域的落实。立法协调小组组织研究全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方面的重要问题,执法协调小组组织研究全市严格执法方面的重要问题,司法协调小组组织研究全市司法制度和司法政策方面的重要问题,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织研究全民守法和普法方面的重要问题。立足专门领域主要协调职能,确保高效有序开展工作。依法治市办要充分发挥“运转中枢”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委员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对上加大衔接力度、对下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形成上下联动、情况互通、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确保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做细做实,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