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召开2022年第十一次会议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市委常委会召开2022年第十一次会议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本报讯(记者 王茵 夏景明)6月15日下午,市委书记柴伟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2022年第十一次会议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听取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关于2021年省对我市党委政府及市对县区党委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情况》的汇报,讨论研究我市乡村振兴及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2022年是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的关键之年。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持续推进乡村建设、加大乡村治理等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立足自身实际,坚持一手抓巩固、一手抓振兴,持续增强脱贫村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提高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持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乡风文明建设;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逐步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要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同时,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会议强调,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和基础工程,也是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有力保障。要坚持规划引领、全面统筹,科学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综合考虑县域区位、人口、土地、资源、城镇村落布局等因素,把乡村建设行动与“三带两园”发展战略相衔接、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融合。要坚持农民主体、循序渐进,以让农民就地逐步过上现代文明生活为基本目标,切实增强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建立乡村建设行动“1+N”工作体系,分类制定专项行动方案。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有关部署要求,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开展化工和矿山、燃气管道、工业园区、危化品运输、道路交通安全等领域安全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重大风险隐患。要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要强化社会面防控,压实各方责任,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