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人民检察院与东辽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节日市场安全监督检查

东辽县人民检察院与东辽县市场监管局开展节日市场安全监督检查


    本报讯(记者 李及肃)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春节,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日前,东辽县人民检察院与东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节日市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期间,检察院干警与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深入辖区内超市、农贸市场、商店、餐饮店、药店等经营单位,现场检查食品、药品是否存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问题;检查日用百货、烟花爆竹等节日消费品质量问题。通过此次行动,间接督促提醒广大经营者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加强消费者维权意识,保障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安全运行,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联合执法队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紧盯食品安全领域人民群众高度关切的重点、热点问题,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监督支持执法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增强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意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