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检查

    本报讯(记者 于芯)4月24日至25日,市委常委、副市长侯永峰陪同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谷云山率领的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一行察看了鸿民社区(水表改造试点)、吉祥泵站、河滨水厂及水质检测中心、杨木水库、东辽河主干流新农桥段、东辽县小梨树河沿岸、泉太镇双惠牧业合作社有机肥厂、三树村粪肥存放厂、聚龙潭水库等地,对东辽河流域水环境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听取了东辽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汇报。
    25日上午,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汇报,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检查组还针对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对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给予肯定。认为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有五个特点:一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工作落实到位,把人大代表的意见作为重要民生工作来抓。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是强化污染源的控制,将畜禽粪便变废为“宝”。四是强化饮用水水质监测。五是市环保局对水源地和东辽河流域内的水质进行常态化监测。
    就下步工作,检查组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水污染防治法》宣传力度,要从孩子抓起,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人人都自觉做到“思必想环保,心必有环保,言必说环保,行必做环保”的四大理念;要加大谋划项目、争取资金、改造水质监测硬件建设力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二次供水改造,让辽源百姓喝上放心水;两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水质各项指标监测工作,在短期内完成地级市水质指标达标工作;要发挥各级政府的社会管理工作职能,严格控制面源污染;要加强综合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市环保局要加强对全市各污水排放设施的检查;市政府要责成相关部门对市内饭店和露天食品摊的垃圾清倒进行大排查。
    侯永峰最后表示,市政府将继续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监管,完善机制,使流域内的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进一步提高水环境质量。同时,希望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加大监督指导,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