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启动大会

我市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启动大会


    本报讯(记者 汪琳)12月9日,辽源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启动大会在市政府东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旨在深入贯彻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要求,推动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正式启动我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顺应了时代发展和群众关切,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未成年人的重视关怀。要结合辽源实际情况,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保生存向促发展转变、从特殊儿童群体向全体未成年人转变、从非专业服务向精细化专业化转变,着力解决好未成年人保护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会议强调,要强化政治站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将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工作重点,瞄准未成年人保护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采取深入调查摸底、健全制度机制、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等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作实效,掌握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基本规律,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树牢保护意识,压实“六大保护”全方位的保护责任,织密安全防线,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全力做好督导未成年人家庭履行好监护职责、维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提升未成年人健康水平、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维护校园安全、治理未成年人网络空间环境、强化兜底服务等方面工作,加快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工作合力。
    会后,社工组织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进行培训。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