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 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

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 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
市委编办主任 赵万学


    项目背景


    开发区建设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引擎作用。开发区管理机构在加强园区组织、管理、协调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按照国家和省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相关要求,市委编办遵循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加强党对开发区工作的全面领导,规范全市各级各类开发区法定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提高效率效能,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开发区管理机构职能体系,研究制定《辽源市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和开发区管理机构“三定”规定。


    主要措施


    一是整合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设立吉林辽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加挂“吉林辽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牌子;将两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调整为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委托开发区所在县委、县政府管理。二是建立开发区管理机构动态调整机制。动态调整开发区管理机构,及时对管理机构、人员编制进行整合规范和调整优化。三是合理确定开发区管理机构职能定位。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现党委政府委托或授权,履行组织领导、发展规划、协调服务、招商引资等相关职能。四是精简优化开发区内部管理框架。不设置少于4名(含)编制的内设机构,合理配置,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运行效率。五是理顺开发区管理机构与各方职责关系。合理确定实现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开发区管理机构的职责边界,建立向开发区派驻机构和移交职责的准入机制。六是创新开发区人员编制管理。加大推动调剂和创新挖潜力度,优化开发区编制资源配备,鼓励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
    取得成效


    一是规范了开发区机构设置。辽源经济开发区、东丰开发区、东辽开发区都重新制定了“三定”规定。二是增加了人员编制。辽源经济开发区人员编制由33名增加到50名,东丰开发区由20名增加到40名,东辽开发区由18名增加到40名。三是提升了机构规格。东丰、东辽开发区机构规格,由正科级提升为副处级。四是增加了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辽源经济开发区内设机构由7个增加到10个,领导职数由5名增加到6名;县开发区内设机构由2个增加到7个,两县各增加了1名副处级、3名正科级、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五是建立了动态激励机制。开发区用编数量,将随着开发区事业发展进行动态调整。


    书记感言


    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是今年中央编委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由于我市开发区数量相对较少,不存在机构整合、撤并事宜,我们把工作重点放在了借规范管理契机,增加开发区人员力量、提升开发区机构规格、增加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上来,主要目的就是为开发区做大做强提供支撑,为开发区快速发展预留空间,为加快推进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