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本级及“111”平安建设模式成功入选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

我市本级及“111”平安建设模式成功入选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


    本报讯(记者 汪琳)近日,在省委依法治省委组织开展的2019年至2020年周期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中,我市本级及“111”平安建设模式成功入选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
    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对照《市(州)政府、县(市、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19年版)》,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强化机制引领,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落实。在全省率先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细化46项具体任务,同步构建述法考核机制。
    强化工作引领,督促履行职责。市依法治市办出台《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和督办工作制度》,推动解决“不会干”“不想干”问题。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落实指引》,分解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任务69项,并对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提出要求。
    强化结果引领,开展巡察督查。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纳入市委巡察范围,市依法治市办会同“两办”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制发督查反馈函20多份,督促整改问题80多条。将全面依法治市绩效考核纳入全市年度绩效考核,把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作为考核主要内容,用绩效考核倒逼职责履行。
    在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上,我市确立了“争创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的目标。通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将示范地区和项目打造成法治政府建设的“金字招牌”,有效发挥先进典型标杆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为辽源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