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实事要有“钉钉子精神”

办实事要有“钉钉子精神”
白弈非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每半个月更新一次“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明确具体任务与完成时限;山东省商务厅建立回访反馈机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按照“一月一交账、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调度”的要求,每月定期梳理重点项目进度……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许多地区和部门以坚持不懈的韧劲抓落实,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有钉钉子的精神,钉钉子往往不是一锤子就能钉好的,而是要一锤一锤接着敲,直到把钉子钉实钉牢,钉牢一颗再钉下一颗,不断钉下去,必然大有成效。”民生工作面广量大,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有的当下就可以解决,有的则相对复杂,需要合力攻坚、久久为功。积跬步方以至千里,要坚持一抓到底,啃下硬骨头、抓出新成效,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瞄准群众需求,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我们必能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让群众的生活“芝麻开花节节高”。
    (转自《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