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法院党组、县委编办党支部、县水利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东丰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法院党组、县委编办党支部、县水利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本报讯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东丰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4月15日至6月15日,分别对县法院党组、县委编办党支部、县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9月23日,巡察组分别深入被巡察单位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议。
    会上,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各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从总体看,各被巡察单位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履行本部门职能责任,在维护司法公正、机构编制管理、水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通过巡察,也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有:部分党组织理论武装抓得不够扎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差距、作风转变还不彻底、担当尽责为民服务仍有不足、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尚需规范等。同时,巡察组还发现了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经按照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巡察组提出了整改建议,要求被巡察单位提高政治站位,抓好理论武装;强化党的领导,切实履职尽责;转变工作作风,全面从严治党;立足为民服务,主动担当作为;落实党建责任,加强党的建设;严肃问题整改,做到“举一反三”。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在会上传达了县委书记曾海洋在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曾海洋要求,要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巡察发现问题;要持续深化改革,确保供销合作系统高质量发展;要狠抓整改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加强经验总结,统筹谋划巡察下步工作。同时,领导小组领导就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提出要求,各被巡察单位要切实担当整改责任,积极稳妥推进整改,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全面强化督促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以巡察监督有力有序开展,推动各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他们表示,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指出了问题,敲响了警钟。同时表示,将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注重加强成果运用,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丰巡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