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第十届劳动模范候选人投票说明

    根据中共辽源市委办公室、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召开辽源市第十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的通知》(辽办发〔2014〕7号)文件精神,拟表彰50名市特等劳动模范和100名市劳动模范。市劳模大会筹委会按13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采取群众投票和专家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通过基层推荐、筹委会审核,截至4月11日,共产生190名候选人。其中,一线职工、农民、专业技术人员97人,科教人员40人,企业经营者30人,其他类别人员23人。从4月15日起,评选活动进入群众投票阶段,筹委会在《辽源日报》刊登候选人事迹和选票。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投票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18日(以寄信邮戳为准)。
    二、筹委会公布的190名候选人按人员类别分成4栏,每位候选人均有一个序号。群众投票时,用钢笔或圆珠笔将不同意的候选人序号旁的“○”画“X”,同意的不画符号。
    三、一线职工、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的不同意票不得少于15人;科教人员的不同意票不得少于10人;企业经营者的不同意票不得少于7人;其他类别人员的不同意票不得少于8人。每类人员的不同意票均不得低于规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选票视为无效票。
    四、投票人可自行将选票裁下。选票信封背面标明“辽源市第十届劳动模范评选”字样。选票邮寄地址:辽源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邮编:136200
    五、选票数量大的,可统一组织运送到辽源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联系电话:0437—3282620
    六、如对候选人有意见也可通过公示的联系电话反映情况。
    附件:辽源市第十届劳动模范选票

      辽源市第十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筹委会办公室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