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办案解民忧无障碍监督促“创城”

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办案解民忧无障碍监督促“创城”


    本报讯(记者 于蕾)市人民检察院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作为维护残障人士合法权益的工作重点,针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吉山带领公益检察部门,联合市残疾人联合会,对我市残障人士基本情况和目前市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摸底调查。期间,共实地踏查100余点位,采集照片2000余张,发现部分居民小区和商场广场等公共场所及主要街路无障碍设施未按规定建设或建设不符合国家标准,有的地方缺少盲道等无障碍通道,有的地方已建盲道存在不达标和被违规占用等情况。
    为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机制,提高对残障人士合法权益的行政司法保护合力,5月21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以“保障残障人士无障碍出行、促进辽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议题的检察听证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吉山主持会议。听证会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市残疾人联合会、肢体残疾人协会、盲人协会代表以及四家相关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听证会。听证会上,检察机关首先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并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行政机关代表表示,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全盘接收。在今后的工作中提高认识、举一反三,对妨碍残疾人出行的不规范无障碍设施依法进行整改。残疾人组织代表也表示会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全力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听证员代表在发言中表示,此次听证会的召开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为民司法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担当,必将有力推动全市无障碍环境的改善,造福广大残障人士。
    辽源检察机关将继续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以“事要解决”为根本目标,继续深化公益检察的监督职能作用,从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促进社会治理,推动辽源早日成为“全国文明城市”。
    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老龄委有关负责人应邀旁听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