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河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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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及肃 摄影报道
东辽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多措并举,为辽河流域生态资源环境尤其是水资源环境保护和辽河流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019年,为协同推进县政府污染防治中心工作,精准履行检察机关保护公益各项职能,县政府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辽河流域”公益保护实施意见》,县人民检察院与县自然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等多部门通力合作、相互配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同时,在市人民检察院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加大人财物投入,稳步推进生态环保和食品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室建设工作。
5月12日,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人员及技术人员携带公益诉讼检测设备到辽河源头对辽河流域水质进行实地采样和检测。检察技术人员快速开展水样采集,并现场依托公益诉讼检测室设备对采集水样的酸碱度、氨氮含量、总磷、重金属含量等指标进行检测。同时,对备用水样检测结果进行同类对比。根据现场的初步检测,辽河流域采集的水样均符合相关标准。
东辽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可进行空气污染、食品安全、土壤重金属污染、噪声污染及水质污染五大门类的快速检测,为做好辽河流域生态环境损害类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及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提供了技术支持,以促进四大检察平衡发展,发力行政监督和公益诉讼监督重心工作前移,提升前述两项监督工作的能动性、全面性、同步性以及实效性。作为该院公益诉讼技术支持体系中的重要部分,为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用于线索发现的快速检测服务,让科技的力量助推东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快速检测试验室检测水样。
显微镜下检测水样。
在东辽河源头采集土壤样品。
辽河源头现场对采集水样进行检测。
东辽河水清岸绿。
东辽河源头提取水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