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要分明
刘玉生
如何做到公私分明,一直以来是为官从政者面对的现实考验。
谢承在后汉书中写有一诗:“扬州刺史有巴祗,夜与士对黑暗里。公干私谈分泾渭,欲燃官烛不可以。”说的是扬州刺史巴祗私人宴客,不用公家烛火,摸黑喝酒。公私分明到了这种地步,似乎有些迂腐,却着实令人钦佩。
在公私分明方面,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更是堪称楷模。周恩来总理从不占公家一分钱便宜,他到各省考察开会时,都吃工作餐,如数付钱交粮票。有一次,他到人民大会堂会见外宾,先坐车去北京饭店理发,一出门就提醒司机说,到北京饭店是私事,从北京饭店到人民大会堂才是公事,不要搞错了。原来,周总理自己外出用车,早就立下了一个严格规矩,凡属私人用车,由司机记账入册,车费月底从他工资中一并扣除。
如今,某些党员领导干部公与私的观念变得模糊,将自己变成了地道的“公家人”:公车私用、公请私客、公费旅游等屡见不鲜,甚至还心安理得。广东汕尾市原副市长马红妹家里所有生活用品都以办公用品报销,事发后还振振有词:“我是人民公仆,吃的用的都应该是公家的。”恬不知耻到何种程度!
刺史巴祗之所以青史留名,不在于烛,而在其廉,能够公私分明。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在公私面前保持清醒头脑,能否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这是区分其是否清正廉洁的一个重要分水岭。人无私方能无畏,无私方能无欲,无私方能公正。作为党的干部,就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 (转自《吉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