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代英模 筑牢政治忠诚
学习时代英模 筑牢政治忠诚
——辽源市政法英模先进典型事迹展播
编前语:
奋进新时代、逐梦新征程。为筑牢政治忠诚、学习英模精神,近日,中共辽源市委、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举办了“学英模、守初心、铸忠诚”辽源市政法英模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会上,来自辽源政法系统的五位先进典型进行了事迹报告。他们怀揣着对党和人民的赤子之心,在平凡的岗位上交出了一份感人至深、催人奋进的答卷。报告会上,他们讲述自己的故事,以英雄模范事迹和为党为民的奉献精神,激励着辽源政法人忠诚履职、担当作为。
勇战病魔 忘我工作
公安部二级英雄模范 具鲜雄
用顽强的意志诠释人民警察超越生命的忠诚誓言
我叫具鲜雄,现任吉林省东丰县公安局东丰派出所教导员。从警33年来,一直奋战在公安工作基层一线,曾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4次、嘉奖2次,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并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雄模范,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吉林好人·最美警官”“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全省公安局机关信息采集会战成绩突出个人”等荣誉称号。
在生与死的考验面前,彰显忠诚本色
对公安工作,我有着近乎偏执的热爱,但连续多年的超负荷工作,使我的健康受到严重影响,身患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2013年4月,省公安厅在全省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信息采集会战,为了保质保量完成全镇12.5万人的信息采集任务,我连续1个多月超负荷工作,饮食、起居、休息无规律,日渐消瘦。
当年5月末,县局组织民警健康体检,我的血常规等指标出现严重异常,医生建议我立即到上级医院进行全面检查,可担心影响工作,我将体检化验单扔在办公桌里,仍照常工作。6月初,在外地办案的派出所所长宋振平得知我的病情,立即赶回派出所强行送我到吉大一院进行检查。我被确诊为“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这是一种影响血液及骨髓的恶性肿瘤。
在得知自己的病情后,我没有被病魔吓倒,住院治疗期间仍然十分惦记所里的“三实信息”采集工作。在得知采集工作遇到难题进展缓慢后,我不顾医护人员和家属亲友的劝阻,仅仅住院治疗10天就出院返回工作岗位。县局党委和派出所领导、同志们多次劝我回医院,都被我婉言谢绝。我和全所民警昼夜奋战,提前超额完成了“三实信息”采集任务,受到省公安厅的表彰,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信息采集会战成绩突出个人”。
在警与民的交融面前,诠释为民情怀
作为一名基层民警,我坚持把与辖区群众打成一片作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把关心百姓疾苦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东丰派出所平均每天接警20多起,其中,民事纠纷约占一半以上。为防止一些民事纠纷因处置不当转化成刑事案件,我经常调处各类民事纠纷案件。我为群众做好事、解难题、送温暖,不辞辛苦、乐此不疲、无私奉献。先后为辖区企事业单位办好事100余件,帮扶困难群众50余人次。
在名与利的诱惑面前,坚守为警清廉
我担任东丰派出所教导员期间,主管户籍、治安工作,“权力”很大,却从不利用手中的权力解决个人困难。我患白血病后,医生建议采取先进的治疗措施、服用进口药品。但想到高昂的治疗费用,我只能购买、服用最廉价的药物,每年最基本医药费高达五六万元。
为减轻经济压力,2014年初,我的妻子在东丰镇街里兑了一个小饭店。由于人缘好、饭菜实惠,生意十分红火。可当我看到个别管理对象和案件当事人到妻子开的饭店吃饭后,认为这样下去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有所利用,便劝说妻子把饭店关了。妻子拗不过我,只好把开了不到3个月的饭店关了,还倒赔1万多元。无奈之下,49岁的妻子只好远赴韩国打工。
在知道自己身患重病时,我没有向组织提出任何要求,而是回到工作岗位上,勇战病魔,忘我工作。我认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是一名警察,活着就要对得起这身警服,用顽强的意志忠实地践行着一名基层党员民警的忠诚誓言。”
我是一个平凡的“圆”
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科长 李瑞杰
我叫李瑞杰,是来自市委政法委的一名普通政法干警。
在负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时候,我就是信访群众的“办事员”。我曾遇到过一位信访“钉子户”。一位73岁的大姨因不服法院判决,多次到市委政法委信访。针对老人反映的问题,市委政法委组织涉事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最终确定为无理访。可她还是会三天两头地来找我。只要她来,无论我有多忙都立刻给她倒上一杯热水,让她坐下来慢慢述说,并耐心地解释、安抚。慢慢地,她来信访的次数越来越少。最后她说:“孩子,其实道理我都懂,可就是解不开心里的结儿,其实说开了也就好了。我的孩子都在外地,就想和你唠唠嗑,我的事以后也不找了。”
在司法救助工作时,我就是困难群众的“服务员”。梁某一家六口人,梁某16岁的大女儿陈某在放学途中遭遇车祸,导致重度颅脑损伤。肇事者家境贫困,得到的赔偿金无异于杯水车薪,家中因此欠下了很多的债务。后来,梁某一家申请司法救助。我在办理这个案件时,看到梁某一家六口人挤在不到20平方米的房子,我的心里暗暗地下着决心,一定要尽快为这个苦难的家庭解决燃眉之急。当接过1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时,梁某话语哽咽,一再向我们道谢。她没有想到当初试着递交的那份申请,这么快就收到了回音。
在面对新形势下重大敏感节点多、安保维稳任务重的特殊考验时,我就是服务大局的“护航员”。作为维稳战线上的一员,“白+黑”是工作常态,“5+2”是家常便饭。由于我突发胰腺炎,胰液渗漏,已经腐蚀了肝脏,住进了ICU。术后第5天,单位有需要我处理的工作,领导和同事们心疼我,还瞒着我,替我做,但由于不是他们平时熟悉的业务,还得偶尔打电话问我一下,我从电话里听出了端倪,主动要求回去上班,但领导和同事们都希望我好好休息。我想了想,还是把引流袋放在裤兜里去了单位。当时,正是天气最热的时候,伤口的周围粘着胶布,非常痒,伤口发炎,每隔1个小时还需要将导出的积液倒掉。每走一步都很疼、都很艰难。但我没有退缩,我就想和战友们一起并肩战斗,在各种急难险重的任务面前我也想出一分力。功成不必在我,但功成必定有我。
在“平安辽源”建设工作中,我就是冲锋陷阵的“战斗员”。我市积极谋划“111”平安建设工作模式,由我负责其中的网格服务管理部分,去年5月份,我先后3次前往浙江绍兴市、湖州市学习考察。那时全国新冠疫情形势还比较严峻,带着妻子无言的担忧和孩子们那句“爸爸早点回来”踏上征程。学习考察期间,绍兴市政法委接洽的人员说:“每年接待全国各地来绍兴学习‘枫桥经验’的很多,但是像你们这样拼的没有”。特别在第三次到绍兴越城区将我们起草的文件初稿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时,他们说:“你们制定的制度很完备,能否借我们参考一下。”当时我真的是很骄傲、很自豪。
政法干警,一份神圣的职业、使命光荣。我是一个平凡的公务员,也将永远是群众的“服务员”、是组织的“勤务员”。因为我热爱我们的祖国、热爱我们的党、热爱我们的职业、热爱辽源这方沃土上的每一张笑脸。
万里援疆路 法治边疆情
辽源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 刘延军
我来自辽源市法律援助中心,是一名普通的法律援助律师。从2013年起,我先后在内蒙古、陕西省参加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8年7月至今,我被派遣到新疆兵团十三师法律援助中心工作。
边陲为家,坚持为依法治疆贡献力量
接到被派遣到十三师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通知后,我也犹豫过,老母亲年过八旬,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女儿刚上高三,我一离开,这些重担都要压在妻子一人身上。但想想从业的初心、想想当年发过的誓言,我在妻子的支持下还是决定远赴新疆。
十三师位于哈密市,下辖8个农场,人口11.8万。这里干燥少雨,经常是沙尘漫天,夏季气温高达40摄氏度,洗床单一个小时就能干透;水质咸苦,刚来这里我水土严重不服,鼻子、嗓子干咳出血。但工作中我从未有过丝毫懈怠。几年来,我用双脚踏遍了十三师每个农场连队,办结案件270多件,接待群众咨询3600多人次。
担当作为,析理明法疏导化解纠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是新疆工作的总目标。到达十三师后不久,我就开始深入到学校、社区、建筑工地、农场连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新冠疫情暴发后,我把手机号张贴在门卫安检处,通过微信提供法律援助;还整理编写了“新冠疫情以案释法系列案例”发布在十三师政务网上,让百姓通过具体鲜活的案例懂得了在疫情防控期间如何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顶着疫情压力,到建筑工地向农民工兄弟们宣讲《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并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情系百姓,全力维护困难群众权益
办案中我把受援人当做自己的亲人对待。2019年春天,一位满身泥土、神情恍惚的50多岁妇女王某来到了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她丈夫周某卖菜时与某医院急救车碰撞,周某受伤后就住在对方医院进行了手术治疗。夫妻俩不懂法,以为医疗费用应当由医院承担。医院将周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由周某承担治疗费4万余元。我迅速到法院立案,周某主张权利、搜集证据,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为解除他们后顾之忧,我为他们垫付了鉴定费。经法院调解,扣除周某住院期间的所有费用后,肇事医院赔偿周某16万多元。
顾全大局,全力做好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工作
近几年,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大量增长,十三师执业律师数量不足,我组织兵团和地方的律师积极配合公检法机关,认真做好重大敏感和扫黑除恶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赵某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7名法律援助律师依法阅卷、会见、依法出庭辩护,经过三天半的庭审,开庭工作顺利完成,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赵某等13人最终被判处犯行贿罪、敲诈勒索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二十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顺利完成援助工作后,我两次被司法部评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被荣记三等功2次、二等功1次,被评为“辽源市劳动模范”;两次被新疆兵团司法局评为“优秀法律援助律师”;2019年8月,我在十三师的工作事迹在《法制日报》上进行了报道。而这一切,不是我一个人的荣誉,是站在我背后大家的共同努力的结果。
从检为民心不悔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珍妮
从检12年来,我一直从事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特别是其中8年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经历,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什么是心甘情愿地坚守与奉献,什么是捍卫使命的忠诚与担当。与警察办案不同,案件到了我们手里通常就从“多对一”变成了“一对多”,一个人梳理几十上百本的卷宗。我们需要从堆积如山的证据中梳理出清晰的逻辑,证明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严谨的法理论证,打破伪装和狡辩,使有罪之人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使无罪的人免于被法律追究。
提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经历,我常以“暖心”二字来形容。“暖”即温暖,“心”为交心。用温暖的双手为孩子们撑起一片爱的蓝天,与他们心与心地交融。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都是人们口中的“熊孩子”,有的是一时冲动、有的是自我放逐、有的是出于对家长的叛逆报复、有的是对法律的无知无畏……但他们也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缺乏正常的家庭关爱,内心封闭、叛逆,不愿与人沟通。
未成年人小成对小女朋友喜欢到了痴迷,为给女朋友买礼物实施了盗窃。小成的女朋友在他被刑事拘留后和他分手,这让小成非常痛苦,还产生了轻生的念头。小成的母亲十分担心,打电话给我。我立即联系了一位心理咨询师给小成做了第一次心理疏导,并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一直对小成的情况进行跟踪。审查起诉阶段,检委会采纳了我的意见,对小成相对不起诉。在宣布不起诉的当天,我又联系心理咨询师为小成做了第二次心理疏导。心理疏导结束后,我第一次在小成的脸上看到了笑容。而从那以后,他一直很努力,再也没有重新犯罪。
这些年来,我坚持“宽容不纵容、厚爱又严管”的办案理念,虽大部分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但也有极少数未成年人走上了重新犯罪的道路。我没有轻言放弃,通过认真学习和借鉴外地经验,总结工作中已经取得的成效,将“训诫会+心理咨询师疏导”运用到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上,成为我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一直沿用的工作模式。已有3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受益,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2016年,我与区教育局联合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时,得知某小学五年级的一个男孩小年,父亲涉嫌犯罪后畏罪自杀,奶奶也因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判入狱。为了避免小年落入无家可归、无人监护、无生活来源的困境。我连夜准备材料,经逐级请示、汇报,并申请政法委召开公、检、法和教育部门联席会议,最终促成了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依法改判小年奶奶缓刑。春节前夕,我和同事共同捐款为小年家送去了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小年悄悄对我说:“阿姨,谢谢你,你真好。”
这些年来,我一边通过法治进校园普及法律和自我保护的知识,一边力所能及地帮助这些困难的孩子。2015年以来,我担任过法治副校长,参加过省、市检察机关法治巡讲团,个人送法进过校园、进过社区。从幼儿园讲到大学堂,从学生讲到老师和家长。内容包含了一般罪名普及、自我保护、预防校园欺凌、亲职教育等诸多方面。辖区内未成年人在校生犯罪的越来越少了。有的未成年人遭到家暴后知道去报案了;有的家长和孩子无法沟通,知道拨打我们办公室的电话倾诉了;有的学生遭到了同学的欺凌,知道向我们寻求帮助了……每当这些求助电话打来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播撒的保护未成年人的种子发芽了。
作为一名基层共产党员,我只是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了应该做的工作,尽了应该尽的职责,组织和领导却给了我太多肯定和关爱,我深感受之有愧,深知这是对我的鼓励,更是对我的鞭策。我决心以此次报告会为动力,以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的工作状态,把党和人民交给我的每一起案件办好,用心、用爱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真正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我确定,这就是我想要的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何芳松
因为年少时的梦想,我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法院,成为一名女法官。穿得上这身衣服是幸运,配得上这身衣服才是本事。开庭、调查、询问、调解、阅卷、合议、书写裁判文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一干就是三十三年。
渐渐地,很多当事人说真幸运,能遇到我成为他们案件的承办法官;渐渐地,一些棘手的大案、难案落到了我的头上;渐渐地,9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被授予“吉林好人·最美法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的光环围绕着我;渐渐地,我以优异的成绩成为我国司法体制改革首批员额法官,并走上了庭长、审委会委员的岗位。每天晚上,为白天的案子找依据成了我8小时之外雷打不动的“娱乐项目”,每周的双休日,我都要把判决带到家里来写。累极了的时候,我也曾多次问自己,什么才是我真正想要的?
小谢在她25岁的时候因交通事故到长春某医院治疗,因医院未能及时采取措施,最终脊髓终身损伤。当我接到这个案子时,看到花样年纪的她却嘴不能说、身不能动,认为当务之急是解决孩子的医疗费用。于是我立即联系院方,反复地跟院方讲述案件的证据及小谢现在急需治疗的实际情况,竭尽全力争取调解的可能。终于在半个月内让小谢拿到了医院的赔偿款53万元。小谢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小谢妈妈声音颤抖地说:“谢谢你,何法官,我女儿终于有救了。”那一刻,我确定这就是我想要的。
书本上的法条是冰冷的,但通过法官可以传递出法律的温情。当我看到老百姓的诉求无法得到保障,当我看到老人因为赡养费得不到解决而焦虑的眼神,当我看到因为夫妻不和想要离婚的当事人那痛苦的表情,当我看到企业因各种合同纠纷上千万财产无法追回。他们内心是遭受过何种的煎熬,才会如此的歇斯底里;他们的诉求又是被何种现实蹉跎后,才有这样的无奈之举。依法裁判,只是司法伦理的最低水准,一名法官更要有定纷止争的匠心。
2020年6月,我因工作需要,从民事审判庭调入行政审判庭工作,这又给我提出了新的课题。行政案件不同于民事案件,我必须随着工作内容的变化而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调整审判思维。2020年10月,王某因拆迁征收问题起诉区政府,三年来双方一直未能就拆迁补偿数额和方式达成一致意见。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保证案件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我利用“府院联动”的优势,多次到区政府与负责人沟通商讨,最后区政府的协调合适房源、房屋价格多退少补的安置方案获得了王某的认可,仅用两周的时间,使这个长达三年未解决的棘手案件通过诉前调解得以彻底解决,真正实现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我是一名党支部书记,也是一名老党员,在办案之余,我带头宣传法律,多次深入机关、企业进行专题讲座,多次走访学校、社区为他们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我张罗同事们深入养老院、特殊教育学校,为他们送去温暖……每当看到孩子们、老人们满足的笑容时,我知道,这种放大了的爱,也是我想要的。
法槌下有财产万千、法槌下有毁誉忠奸、法槌下有是非曲直、法槌下有人命关天,这几句话时刻警示着我,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的职责和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是我最想要的。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刘红娇 采写
本版图片由本报记者 吴培民 摄
本版策划 咸凯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