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本报讯(记者 于芯 实习生 杜亚诺)3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宏坤带领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政府、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执法检查。
    检查组在前期深入市第二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市疾病控制中心、市中心医院、市胸科医院、吉春路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又深入多寿路小学、大润发超市、西安区灯塔镇成山村一组养殖户、吉林省洋锐危险废物治理有限公司等地进行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工作情况的汇报,与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等部分相关负责人座谈交流。检查组详细了解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建设和协调保障、传染病防治体系和工作机制建设、传染病防治及重大传染病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食品冷链传染病防控、医疗废弃物处理、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控、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疫苗流通及预防接种、传染病经费保障等情况,仔细询问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工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强调,传染病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稳定。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传染病防治工作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乡村振兴结合起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目标,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多方协同、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推动《传染病防治法》的有效实施。要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传染病防治意识;要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要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做好公共卫生、预防医学、传染病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要优化医疗设施布局,强化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检测、防护、抢救、应急等基础设施投入,全力做好经费保障;要加强对活禽饲养、宰杀、运输和销售的全链条监管,提高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控水平;要加大对学校、托幼机构、城市社区、农村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有效预防和控制春季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要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我市公共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