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司法局“六举措”持续推进平安东辽建设
定措施 建机制 抓落实
东辽县司法局“六举措”持续推进平安东辽建设
本报讯 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在平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东辽县司法局坚持“宣传+服务”理念,定措施、建机制、抓落实,“六举措”持续推进平安东辽建设。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县基础。全面加强司法所和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规范化建设,大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壮大法律服务队伍,健全“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构筑普惠式、均等式、零距离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成13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实现了村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微信群)全覆盖。投资10万余元,在渭津镇年丰村建立全市首家村级公共法律服务超市,集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百姓说事、调解纠纷一体化功能。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群众法治素养。推进依法治县和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创新法治宣传内容,将平安建设和“法律六进”结合起来,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活动,以生动的法治实践引导群众自觉养成文明法治意识。2020年,开展“法律进乡村”宣传活动70多场次。投资7万元在东辽电视台开辟《法治进行时》专栏,定期播放县“七五”普法、“谁执法谁普法”亮点工作。金州乡双福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渭津镇年丰村、白泉镇树安村被命名为第八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投入8万元印制“法律六进”宣传手册;投入8万元印制牛年法治挂历20000张。
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完善调解组织体系,创新人民调解方式方法,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疏导和化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全县各司法所、各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55件次,共调处案件3319件,调解率达98%。上报以案定补调解卷宗2432例,发放以案定补资金29万元。
注重特殊人群管控,防止重新违法犯罪。严格监管社区矫正人员,认真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加强困难特殊人群教育帮扶,防止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矫人员重新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全县共有特殊人群484人。其中,社区矫正对象125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31人,刑满释放人员328人,全部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2020年,开展审前调查评估116件,进行法定不准出境报备149人。
完善法律援助举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法律援助满意度,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援助知晓率,拓宽服务领域,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用法律撑起贫弱者的天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8件,参与政府及行政机关决策及提供法律服务35次,服务企业代理案件10件;公证处办理国内民事公证227件,回迁公证168件。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拓展普法宣传阵地领域。投入10万余元打造安石镇朝阳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文化广场、法治画廊;投入20余万元对年丰村、老营村、双福村、杨家村、树安村等村的法治广场升级改造;投入4万余元在安恕镇曲家村打造法治特色村屯宣传。目前,全县已建205个法治宣传栏和法律图书角,建立法治文化广场51个,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薛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