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敢打必胜的斗争精神横扫一切黑恶势力
以敢打必胜的斗争精神横扫一切黑恶势力
——辽源市公安局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公宣
扫黑除恶诉说忠诚,崭新业绩写满担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辽源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咬定三年任务目标不放松,紧紧盯住线索摸排、依法打击、重点整治等关键环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全警出战、尽锐攻坚,在辽源大地开展了一场规模空前、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既定目标全部实现。全市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到深挖铲除,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六清”行动任务目标全部按期完成。二是打击整治战果丰硕。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3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88人、省督涉黑涉恶目标逃犯28人,破获刑事案件321起,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资产53885.64万元。三是社会大局持续向好。2019年,全市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八类严暴案件、命案同比下降11.8%、28%、15.1%、16.7%;2020年1-10月份,同比继续下降0.3%、21.1%、12%、46.7%。发案数降至最低点,全市社会治安形势处于历史最好时期之一,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2019年,在省委政法委委托第三方对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辽源排名全省第二,连续八年进入全省前三名。四是整体评价名列前茅。2019年,在省委政法委委托第三方对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评价中,辽源在全省9个地区中名列第一。特别是在中央督导组反馈线索核查和“六清”行动中“线索清仓”核查两项任务完成情况,始终保持全省第一。
坚持高位推动,着力夯实组织保障。市公安局党委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先后召开党委(扩大)会、月例会、专题推进会、专案汇报会210次研究部署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制定《党委成员职责分工细则》,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党委成员分线抓、部门警种合力抓、基层主官述职抓、落后单位约谈抓的强大组织体系。制定《辽源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队伍激励工作机制》,有效引导全警人人都参战、个个作贡献。火线提拔6名中层干部,市公安局党委成员送奖到基层7次,隆重召开总结表彰会,有10个集体和78名个人受到表彰奖励。
坚持深挖细查,着力开展线索摸排。开展线索摸排集中行动8次,收集涉黑涉恶线索1008条,查结1008条,查结率100%,转化为案件179条,案件转化率17.76%。特别是在中央督导组督导期间,先后抽调各警种、部门科级干部23人,一线警力530余人,对66条线索开展集中核查,一天一调度、一天一反馈,确保高质量、高效率、按时限完成核查任务。“六清”行动中,22条清仓任务线索全部按期报结。
坚持攻坚克难,着力保持严打态势。以打开路,对涉黑案件和恶势力集团案件采取提级侦办、异地办理、专案专办等措施,成立7个工作专班,强化案件攻坚,确保实现“快侦、快诉、快判”工作目标。共计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32个。其中,涉黑团伙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3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5个。28名涉黑涉恶省督目标逃犯全部抓获归案。
坚持靶心施策,着力突出深挖根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产党执政的人民天下决不允许‘南霸天、北霸天’横行乡里”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犯罪上取得重大突破,打掉“黑村官”“黑村恶”60人,率先在全省实现农村无黑恶工作目标。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协作配合,深挖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及“保护伞”线索131条,涉及161人。树立“问责也是打伞”的理念,严查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立案15起,党政纪处分17人,问责32人。聚焦“打财断血”,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资产53885.64万元。通过开展涉案资产回头查专项行动,对4起涉黑案件实现“黑财清底”,避免“见黑不见财”“大黑小财”问题。实行征收拆迁、环境污染、行业场所、基层组织、信访秩序、金融安全“六必治”,彻查乱源乱象,强化重点整治,堵塞行业监管漏洞。共查处“黄赌毒”刑事案件83起、行政案件264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67人、行政处罚570人;破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非法采矿等案件31起,采取强制措施350人。坚持“一案一整治”,梳理发现行业监管漏洞和违法违纪线索64条,发《公安提示函》50封。
坚持规范执法,着力提升侦办质效。落实“两高两部”9个指导意见,通过考察学习、专家授课、专题培训等方式,切实提升一线办案民警侦办涉黑涉恶案件能力水平。先后派出民警赴山东、江苏、浙江、江西等地学习先进经验4次,举办执法培训39场,参训民警2850余人次。建立健全领导包案、检法介入、研判会商等机制,对疑难复杂案件开展会商研判160余次。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整改反馈问题。紧盯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组、省调研指导组、省“六清”攻坚专项督导组反馈问题,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措施落实,补短板、强弱项、去痛点,全力推动通报问题、交办督办问题整改到位。
坚持广泛发动,着力营造舆论声势。通过开展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全覆盖的宣传发动,切实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社会氛围。召开座谈会657场,走访群众10万余人,发放宣传单130余万份,在市级以上媒体发稿1109篇,发布信息3000余条。接到群众举报有价值线索439条,转化案件46条,兑现举报奖励29万元。
辽源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得益于中央督导组压力传导,有效推动问题整改和工作落实;得益于省厅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副省长、公安厅长刘金波,市委书记柴伟,市长孙弘,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瑞等领导同志多次听取汇报,作出批示指示,激励全警斗志;得益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步工作中,市公安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推动平安辽源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为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贡献公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