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西安区司法局

    本报讯  今年以来,西安区司法局把维护和实现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内动力,积极为群众做实事,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将法律服务工作关口前移,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夯实特殊人群管理,为西安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注入新鲜的活力。
    西安区司法局广大基层工作者以“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为衡量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标准,时刻关注“人民群众想什么、需要什么”。现在,全区建有13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458人,实现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1至3月份,全区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群众各类纠纷156件,成功调解155件。其中,化解疑难复杂纠纷38件,防止纠纷激化11起,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切实保障了群众的根本利益。
    今年,西安区司法行政部门着力于促进小微企业发展,遴选优秀法律专业人员组建“企业发展法律服务团”,到全区130家民营企业开展专题法律体检,引导、帮助企业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其依法治理水平。涉及小微企业的法律服务业务,实行特事特办,推行预约、上门等创新服务,方便民营企业办理法律服务事项。同时,加大对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支持扶助力度,适度减免法律服务费用。对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区法律援助中心优先受理。在坚持依法切实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尽可能通过调解促成企业和员工和解,维护企业的和谐安定。
    西安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今年推出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建立覆盖全区的法律援助网络,使每个法律援助需求者1小时内都能够找到一家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建立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服务;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村村有法律顾问。公布法律顾问的手机号码,让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一个电话就能找到人咨询。今年,前3个月全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3件。
    为了让安置帮教对象和社区矫正人员在社会关爱中安心服刑、积极改造,重新树立社会良知和社会责任,西安区司法局开展了对特殊人群的亲情帮教活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亲情帮教大走访”,共排查走访安置帮教对象和社区矫正人员85人,与这些特殊人群面对面交谈,认真了解他们在家中的生活、工作情况,帮助他们尽快走出犯罪心理阴影,尽早融入社会。亲情帮教在西安区已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杜绝了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西安区自启动“六五”普法工作以来,区司法局积极开展普法工作进校园活动,全区小学生受教育学生人数3000余人次;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法宣传月”活动,发放“人民调解法”法律宣传单3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近万人;把每年的8月28日,定为区司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践行日活动,实实在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服务中小企业,司法行政职能得到充分体现;在农村普法工作中,创建法制农家院8个,普法小分队20个,培养“法律明白人”123个,为普法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区域发展环境。 (宋跃军)

龙山区教育局

    本报讯(记者  于蕾)近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龙山区教育局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教育行风的重要举措,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同时,坚持即知即改。新学期以来,进行了领导干部调整,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的教育资金专项审查工作,并重拳出击,严查乱收费、办班补课等问题。
    自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龙山区各部门、各单位紧密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立征求意见箱、登门访谈等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工作对象、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目前,全区各部门共征求意见526条。不仅如此,龙山区区级党员领导干部分别深入38个联系点,通过“面对面”与“背靠背”、“个别听”与“集体谈”、“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等方式征求意见和建议。共征求涉及农业生产、农村环境、农民保障、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社区管理、便民服务以及干部下基层等意见建议42条。
    同时,全区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坚持即知即改,解决突出问题。目前,区本级列出区级领导设立理发室、公务用车超标超配等问题清单15条,已解决8条,区直62个部门和单位坚持在征求意见基础上,列出问题清单409条,已解决问题121条。

东辽县人民检察院

    本报讯(记者  于芯)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环节中,对征求的意见内容不广泛、不到位,没有征求到具体意见和建议的进行了查漏补缺“回头看”,确保全院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
    在“征求意见”活动中,东辽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党员和干部,按照征求意见方案的要求和范围,多次走到党政机关和人民群众中去,听取征求意见对象、群众的真话、实话,根据检察工作实际,对征求的13条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梳理汇总。
    针对没有听到的“实话”、“真话”,该院要求征求意见小组在“回头看”过程中,重新“一对一”、“面对面”、“背靠背”的听取意见建议。不能将走到人民群众中去做成“走形式”,要在检察机关与群众面对面的恳谈中,把检察机关的职能宣传出去,从被征求的意见中,查找问题。做到思想深入、意见全面,为真正解决问题提供有价值、有意见、有依据的参考。并将意见和建议的作用、解决过程等信息,及时反馈给征求人,通过互动交流提升可操作性,确保教育实践活动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