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平安建设守护百姓安居乐业
朱志媛 本报记者 付晓娇
“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对一座城市而言,安居乐业,是百姓的基本诉求。近年来,东辽县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目标,深入推进“平安东辽”建设,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名列全省前列,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治安形势平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机制创新,向合作要战斗力要效率。东辽县把综治目标管理与责任人经济利益挂钩,实行绩效管理,使全县上下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综治领导责任机制;筑牢基层,积“小安”为“大安”。以创建“平安社区”为抓手,以社区防控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拓宽社区服务功能为补充,努力将每一个“细胞”筑牢。社区设立了综治维稳工作站、警务室、治保与调解两会、专职或兼职治安巡逻队,形成以社区民警为主力、群防群治力量为补充、社区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防控网络;乡镇带村屯,推进平安村屯建设。建立由村两委牵头,以综治协管员为骨干,组织以党员、平安志愿者、三老人员等为主体的专业巡逻队234个、组建义务巡逻队1400个和十户联防组3500个,群防群治队伍5000多人开展义务联创活动;系统带单位,推动平安先进单位建设。平安建设创建单位从37个县综治委成员单位扩展到69个,开展形式多样的系统行业平安创建,开展“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交通”、“平安电力”、“平安医院”等17个创建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全面铺开,营造了“平安东辽”大环境。东辽县按照“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不断加强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全县共建立调解组织425个,聘任人民调解员1370名。在全县建立了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四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机制。积极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诉前和解政策。同时,积极推进刑事和解政策,采取“民警+综治协管员”的调解模式,把大量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率先在全县实施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机制,使人民调解制度真正起到“小资金”撬动“大和谐”的“杠杆”作用。整合政法部门资源,创新开展刑事诉讼案件诉前调解工作,成立东辽县刑事诉讼案件联合调解委员会,有效减轻了司法机关的诉讼压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畅通民意诉求沟通表达渠道、全力加强民生改善、实行“N+1”联调机制等措施,有利地维护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