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袭警? 悲剧了

酒后袭警? 悲剧了
本市一女子因袭警获刑六个月


    本报讯(记者 于芯)近日,龙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妨害公务案,被告人张某因酒后闹事袭警,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5月29日上午,有吸食毒品前科劣迹的张某,在向阳“八大局”附近某米线店内饮酒后打扰其他顾客,店主多次劝说无效后报警。民警出警后,张某拒不配合,于店内打了执勤民警王某面部,被带至向阳分局后又打了民警郭某一耳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暴力行为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因张某自愿如实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法院对其依法进行了从宽处理。
    法官提示:法律并不会因为是在醉酒状态下做出的违法行为而区别对待,醉酒的人犯罪,同样应当负刑事责任。“警察执法优先,公民存疑后置”。在执法现场,任何原因都不能成为对抗警察的借口,干扰警察执法就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