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区人民检察院:以爱护航 让孩子在阳光下茁壮成长

龙山区人民检察院:以爱护航 让孩子在阳光下茁壮成长
付瑶


    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寄托、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参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载体。龙山区人民检察院自成立未成年人检察部以来,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上取得长足进步,社会效果明显。
    “我真的不知道事情会这样严重,我还能有机会回到学校吗?”一名仅仅16岁的学生满脸悔恨地问。2019年9月,两名高三学生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检察官在与两名嫌疑人交流的时候,看到他们眼里充满了愧疚和悔恨,为了让他们不辜负多年苦学、能够顺利参加高考,检察院最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在接下来的日常工作中,多次关心了解孩子的近况。今年7月7日,两名学生带着大家殷切的期待顺利迈入高考考场,等待他们的将是崭新明媚的人生。案件承办检察官林立群说:“我们办的不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要慎之又慎,不仅要彰显法律的公平,也要体现法律的温度。” 
    龙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的办案原则。除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感化、教育、挽救以外,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并在未成年人作为受害者的案件中,积极开展对未成年人的相关救助,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19年11月,在办理一起性侵案件中,检察官发现15岁的被害人没有户籍信息。经过深入了解,孩子是在家中出生,没有出生证明,办理户口需要做DNA鉴定。可孩子父亲病逝多年,母亲没有工作,鉴定费用对这个家庭来说是不可承担的。为了让孩子能够拥有正常的生活,未检部门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希望公安机关能够免费为孩子进行DNA鉴定并办理户口。征得公安机关的同意后,检察官多次与民警实地核实情况,陪同孩子到公安机关登记、交材料、作鉴定。2020年春节前,当孩子拿到崭新的户口本时,哽咽地向检察官道谢。
    “惩治于既然”和“防患于未然”是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的两个方面,而防患优于惩治,治理源头才是堵截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也体现着未检工作未雨绸缪的工作思路。
    为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龙山区人民检察院多次联合区教育局、综合执法大队等多家单位针对学校开展清理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联合专项治理行动,并通过多次走访,为“一号检察建议”更好落地生根打下坚实基础。
    “司法保护是保障,要让所有的孩子都明白遇到坏人不要怕,法律可以保护好他们这个道理。”龙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林丽说。2017年开始,该院5名领导上任辖区小学法治副校长,带领检察干警进行“法治进校园”宣讲,三年来共开展宣讲活动17次,发放未成年人手册2000余份。
    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龙山区人民检察院与新兴街道共同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会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接收、研判并转介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的线索,宣传保护未成年人法律政策,实现维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不仅如此,龙山区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首创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司法社工志愿者服务团队”,在全区优选了10名社会工作者,他们将在龙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的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和不起诉案件考察帮教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社工团队的组建,在辽源市未检工作中尚属首创,也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中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