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持续发力抓好城市烟花爆竹禁放管控

市公安局:持续发力抓好城市烟花爆竹禁放管控


    本报讯(记者 刘鹰 实习生 苏展)为给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祥和、健康环保的生产生活环境,市公安局按照《辽源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精心组织、主动作为,从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等多个方面入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依法严厉管控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禁放工作落地见效。截至8月13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涉烟花爆竹行政案件65起、行政处罚66人,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356起。
    为使“限燃”管理真实落到实处,市公安局根据城区环境禁放情况不断调整细化工作措施。成立了禁放、限放烟花爆竹工作专班,制定下发《辽源市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加强〈辽源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组织播放2020年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公益宣传片的通知》,组织开展了《辽源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培训会;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介宣传讲解《辽源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在居民小区、婚庆酒店、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各分局联合属地社区组建巡逻队,采取提前告知、密集巡逻、蹲点守候等多种方式,广泛进行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同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等形式,扩大推广禁放知晓率;以治安检查站、街面警务室为依托,增加巡逻盘查警力,严查非法运输、非法销售和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辽源市统一日杂有限责任公司、东辽县日杂公司等销售企业开展《辽源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宣传工作和烟花爆竹源头管控工作,并将交通干线和省际、市际交界处等路段,以及居民小区、饭店集中地等烟花爆竹易燃放地域、时段作为管控重点,不断加强源头管制,使禁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市公安局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燃放烟花污染空气环境,影响市容环境,容易引发火灾,引发人身伤害。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单位及个人,公安机关将根据《辽源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追究责任。奉劝那些心存侥幸的人员不要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