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行动实践“爱家乡、做主人,讲文明、促发展”
用行动实践“爱家乡、做主人,讲文明、促发展”
辽源市民政局 张元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在全市开展了“爱家乡、做主人,讲文明、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激励我市人民积极参与、凝聚智慧、携手共创“全国文明城市”。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辽源人,我在辽源生活了二十余年,辽源既是我的家乡,也是我的根,我也在认真思考,如何通过自身行动去实践“爱家乡、做主人,讲文明、促发展”。
说到爱家乡,有人爱家乡的山川风物、云卷云舒;有人爱家乡的风土人情、民风民俗……家乡在人们的心中,既是生命的起源,也是情感的寄托。对家乡的热爱,更是人们力量凝聚的肇始,是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我的家乡辽源,是一个美丽宜居的小城,她没有大城市的喧嚣繁华,也没有奇绝绚丽的别致风景,但在家乡人的心中,她是最独特的,她用温柔奔涌的辽河水滋养着我们,她有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二人转、琵琶、农民画、剪纸……我们应当尽自己所能去继承、传播家乡这些美好的文化艺术,让更多的人了解我们的家乡辽源。
做主人是新时代弘扬主人翁精神的最好诠释。我们党和国家一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当家作主的发展思想,家乡的每一位市民都应当增强自己的主人翁意识,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在生活中坚持绿色环保理念,遵守《辽源市市民文明公约》和《辽源市市民守则》,让文明成为一种习惯,携手共建幸福美满文明和谐的家园。而把主人翁意识落实到我的具体工作中,我认为我应做到增强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廉洁、务实、高效、便民”的服务理念,在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最大程度缩减审批时限;在申请材料不全的条件下,出具一次性告知单,清楚明晰地告知办事同志所缺少的审批材料,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到让每一位来窗口办事的同志都感到满意。做好主人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不能因为不容易就不去做,更要持之以恒、迎难而上,向着更好的方向去努力,秉持初心、克服困难、迎接挑战,做家乡的守护者、建设者,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主人翁精神。
文明是社会发展到较高阶段表现出来的状态,是使人类脱离野蛮状态的所有社会行为和自然行为构成的集合。其实文明没有标准的定义,有人觉得不“出口成脏”就是文明,有人觉得不随地吐痰就是文明,有人觉得不随地乱丢垃圾就是文明,有人觉得养犬牵绳就是文明,有人觉得诚实守信就是文明……这些都是文明的一种体现,《辽源市市民文明公约》《辽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则将我们的讲文明具体细化。讲文明不仅要做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在看到他人有不文明的、违背文明公约标准的行为时,我们也要勇于站出来劝阻制止,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作为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我应当深刻理解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在实际工作中去践行,礼貌用语、文明服务,值好政府形象的第一班岗。
家乡发展是每一位市民的共同心愿,促发展不仅要靠政府努力,也要靠人民努力。通过开展“爱家乡、做主人,讲文明、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凝聚起推动利益经济社会化发展的合力动力,引导市民争当辽源精神文明创建的践行者、文化生态的守护者、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形成更好的风气环境,才能促进我们的家乡发展得更快更好。
爱家乡、做主人,讲文明、促发展,建设幸福美丽宜居新辽源,携手共创“全国文明城市”,是辽源人民的共同梦想,这绝不仅仅只是一个梦想,只要我们人人参与、携手共建,梦想就一定会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