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龙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本报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号检察建议”,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强化非法集资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金融知识的普及,切实提高群众防范非法集资意识。近日,龙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开展了以“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犯罪的概念、特征、危害、法律规定,以及常见的种类、作案方式、特点等,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风险辨别能力,坚决抵制高额回报的诱惑,杜绝“一夜暴富”“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此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余次。
    通过此次活动,有力推动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并参与到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活动中来,切实提高了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形成打击和防范金融领域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以此次活动为契机,龙山区检察院将会持续加强防范非法集资类犯罪的普法宣传,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引导群众理性投资,远离各种非法集资活动。
    检察官提醒,非法集资本质上是一种金融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大局。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频发,形式多样、手段隐蔽,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干扰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甚至影响社会稳定。在此,提醒广大民众提高认识,主动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法规和金融常识,树立风险防范意识,面对手段多样的非法集资,端正心态,理性思考和分析,要懂得“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的道理,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同时,融资者要学法、懂法,面对资金短缺的矛盾和困难,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寻求合法的融资渠道,通过合法手段解决资金困难,避免违法筹资、害人害己的事情发生。已经参与非法集资的企业、个人要尽快脱离非法集资活动并主动报案,配合公安机关查清犯罪事实。希望全市各界都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协助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气氛,铲除非法集资存在的土壤,确保我市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共建美好和谐辽源。 (林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