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服务大局 彰显检察使命担当

多措并举服务大局  彰显检察使命担当


    2020年上半年,辽源市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大力弘扬“三种作风”“三种精神”,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职责履行,努力实现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辽源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吉山(右二)接待信访当事人

    辽源市检察院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暨“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专题党课


吉林省异地管辖涉黑公益诉讼第一案“云端”开庭

“六一”儿童节期间,东丰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看望“事实孤儿”

东辽县人民检察院对东辽河流域水质进行实地采样和检测

龙山区检察院检察官王生(左二)与魏丽荣(左一)多次认真研究案情

西安区检察院检察官赵珍妮(左二)和何奇学(左一)在翻阅卷宗、研究案情




“云端”开庭  市检察院异地管辖涉黑公益诉讼第一案


    6月12日,吉林市一涉黑团伙控制的两家企业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未依法履职行政公益诉讼的两起案件,由辽源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庭审以远程视频的方式一审开庭。
    该案由通化市扫黑办层报省扫黑办后,移送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吉林市龙潭区张某某等涉黑案系吉林省十大涉黑案之一,省委高度重视。在省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省检察院指定由辽源检察机关公诉。市检察院接到任务后非常重视,立即抽调两级检察院的公益诉讼骨干,由市院领办成立了“6·18”专案组。在省检察院和市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该案得到通化、吉林两地市检察院的大力支持和帮助。经过数月努力,辽源检察机关依法立案调查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7件。经过长时间的跟进调查,报请省检察院决定,市院慎重对其中的两件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为搞好这次庭审,市检察院专案组多次与吉林市龙潭区法院就案件事实、开庭方式等事宜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并达成共识。本次开庭,市检察院指定东丰县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指派了两名主任检察官、一名检察官助理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应诉。庭审前,公益诉讼起诉人全面深入梳理案件事实,依法听取被告诉讼代理人意见,核实相关情况,依托专家库“外脑”进一步夯实证据,做好了庭审充分准备。庭审过程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围绕被告未全面正确依法履行职责,为此造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事实,深入剖析,举证质证,对被告依法应履行的责任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履行好职责。
    该案是省检察机关异地指定管辖行政公益诉讼的第一案,是市检察机关“检察一体化”成功突破的异地第一案,是利用“外脑”助力办案实际问题的第一案,是市检察院、司法警察全程配合参与、保障顺利办理公益诉讼的第一案,也是辽源检察机关异地远程视频庭审出席法庭的第一案。本案的办理,不仅是扫黑除恶斗争中的一项具体工作体现,而且督促了被告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职责,挽回国家损失、恢复环境和保护生态资源,更是倡导行政机关更好地履职尽责,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市检察院组织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全体干警参加庭审观摩,以本次开庭为契机,将“岗位大练兵”活动深入落实到“以案代训”上,进一步实现了提高业务水平、提振队伍士气和打造专业化队伍的目标。




“事实孤儿”监护缺失案  东丰检察院履职尽责


    4月下旬,东丰县民政部门全力排查了全县范围内的“事实孤儿”,让这些孩子从此不再孤独。排查这一“专项行动”,是东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带来的福音。
    4月1日,东丰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收到一条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的案件线索。九岁的小野(化名),从小跟随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母亲一起生活,这让本该享受最美童年的她,连正常生活的保障都变成了“奢侈”。东丰县检察院掌握线索后,立即会同县民政部门召开协商会,针对“小野一案”反映出的问题,向民政部门发出对全县范围内的“事实孤儿”进行全面排查的检察建议,现已排查出两名“事实孤儿”。东丰未检干警详细记录了小野的困难处境和亟须解决的问题,县检察院依据调查结果,依法变更了小野父母的监护权,并根据社会支持体系中成员单位的职责,协调各家对小野进行了帮扶和救助。
    “六一”儿童节前夕,县检察院未检干警与社会的爱心人士专程到小野家,给小野送去爱心和温暖。“孩子,你并不孤独,我们来守护你,你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成为一个坚韧、有担当的人。”慰藉中,他们给予了小野极大地鼓励。




“四大检察”协调发展  东辽检察院硬核助力


    建立省内首家生态环保和食品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室,借力“硬核”科技手段,致力破解公益诉讼新领域难题。东辽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的总体工作部署,将检察技术和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深度融合,精准履行了检察机关保护公益事业的职能。
    生态环保和食品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室,可对空气污染、食品安全、土壤重金属污染、噪声污染及水质污染等五大门类进行快速地检测。为做好辽河流域生态环境损害类公益诉讼案件,提供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技术支持,促进“四大检察”平衡发展,使行政监督和公益诉讼监督重心工作前移,东辽检察院建起的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室,有效提升了行政和公益诉讼两项监督工作的能动性、全面性、同步性及实效性。
    目前,东辽县检察院已确定了东辽河源头和9个入河口为常态监测点,并对这10个常态监测点进行了10余次PH值(氢离子浓度)、COD(化学需氧量)、TDS(溶解性总固体)、氨氮(NH3-N)、总磷(TP)、总氮(TN)的水质监测,及时掌握了辖区内的水质情况。他们联合环保部门对流域水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协同推进政府污染防治中心工作,有力保护了东辽河流域水质安全。




虚假诉讼“维权”  龙山检察院去伪存真


    日前,龙山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被查办的陈某甲、陈某乙虚假诉讼刑事案件,依法在法院公开审理。龙山区检察院去伪存真,将身负债务,为躲避法院执行不动产,打起“假官司”的一对兄妹送上法庭。
    2016年,陈某甲因民间借贷纠纷,被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偿还债权人85万元的借款及利息,执行阶段,法院执行部门查封了陈某甲名下一套房产。陈某乙(系陈某甲兄)以该房屋此前被自己购买并实际占有为由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裁定驳回后,陈某乙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判决确认房屋买卖协议有效,但执行异议诉求仍未得到法院支持,陈某乙遂到龙山区检察院申请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期待检察机关介入,维护其“权益”。
    龙山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陈某乙所提供的证据貌似合理,经仔细推敲却发现诸多疑点,甚至证据逻辑关系有悖常理,据此,着手进行调查核实。检察官以资金走向作为切入点,通过梳理比对大量关联账户流水,发现存在陈某乙帮助陈某甲逃避债务、虚构交易,刻意制造交易资金轨迹的可能,陈某甲、陈某乙涉嫌虚假诉讼犯罪,应予移交。公安机关收到该犯罪线索后,即立案侦查并侦查终结,其查明的犯罪事实与检察机关的调查分析一致。龙山区检察院中止办理陈某乙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并依职权对陈某乙所提起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生效判决立案监督。
    今年3月26日,龙山区检察院以涉嫌虚假诉讼罪对陈某甲、陈某乙兄妹二人提起公诉,同时,就陈某乙所提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判决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刑事庭审中,面对公诉人基于完整的证据链的指控,陈某甲、陈某乙仍拒不认罪且毫无悔意,最后,法院依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对兄妹二人均以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决定对陈某乙所提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案件予以再审,至此,整个虚假诉讼案件终于真相大白。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龙山区检察院精准监督虚假诉讼,在本案中抽丝剥茧、捋清证据,不仅维护了司法权威,更让诉讼失信者得到应有惩戒。




保障“舌尖安全”  西安检察院重拳出击


    办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9件,将66人绳之以法。两年来,西安区检察院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犯罪,保障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18年,初中毕业、一直靠打工维持生计的30岁安徽籍男子杨某某,自认为从网上获得了制作降糖保健品的配方。为实现他的“发财梦”,杨某某以格列本脲和二甲双胍两种西药作为主料,以淀粉、中药粉、山楂粉作为辅料,又买来加工、分装药品用的灌装机、胶囊皮、抛光机,雇佣工人灌胶囊、压板儿、封装,做起假药买卖。一年之内,杨某某就将生产的“保健品”销往全国各地,所谓降糖类保健品“供应商”的他,坐收渔翁之利9万余元。
    2019年,因有被害人报案,杨某某的发财梦被打碎。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将杨某某在内的30名有毒、有害食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抓获归案,并于2019年6月向西安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西安区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将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金额从“千元”精确到了个位数字,同年9月,西安区检察院就本案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有毒、有害食品的生产者杨某某和上游经销商被判处实刑,其他被告被判处缓刑,全部30名被告人被判处双倍罚金。至此,一个跨了多个省份的不法利益链条被辽源司法利剑彻底斩断。
    杨某某的降糖类保健品,打着绿色安全、食品替代药品的旗号,实为违规添加的是西药成分,是或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这些降糖保健品中添加了格列本脲或二甲双胍,添加了西地那非的壮阳产品,添加了硝苯地平的降压产品,添加了西布曲明的减肥产品,可见五花八门。所谓包装上的绿色安全,说明书上的多种珍贵中药,实际上,能起到疗效的只是非法添加的西药成分。食用添加有毒有害成分的保健品,轻则身体不适、贻误病情,重则可能造成代谢机能障碍甚至猝死。杨某某的降糖保健品生产成本一般每盒不到一元钱,但几经转手,到消费者手中有的每盒甚至一二百元。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规范保健食品领域的市场经营秩序,西安检察机关从严打击了这起案件。


    本版稿件由 杜杨 本报记者 于芯 采写
    本版图片由本报记者 刘鹰 摄
    本版策划 于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