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提高2014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

我市2014年生产的粳稻最低收购价格为每市斤1.55元,比2013年提高了0.05元


    本报讯(记者 王君开)3月18日,记者从市农委(市粮食局)了解到,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制定的《关于提高2014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规定,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2014年,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并适当提高最低收购价格水平。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今年新粮上市起,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我市2014年生产的粳稻最低收购价格为每市斤1.55元,比2013年提高了0.05元。
    市农委(粮食局)按照国家和省级部门要求,予以公告,望我市种植农户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