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区人民法院视频连线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龙山区人民法院视频连线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本报讯(记者 于芯)6月10日,龙山区人民法院通过视频连线看守所,公开审理马某国涉恶案件。
    在庭前会议的基础上,按照庭审预案,确认两地信号畅通、画面和音效清晰后,13时30分,审判长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某国伙同郑某秋、杨某方、王某君(均已判决)等人,在2017年8月至2018年12月期间,纠集邓某、郭某川、贾某凯(均已判决),以融汇、誉丰寄卖行为依托,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和砍头息、服务费等名目虚増借贷金额,采用殴打、喷涂、滋扰等暴力、威胁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其中,杨某方、王某君、马某国、郭某川主要提供放贷资金;郑某秋主要负责讨债;邓某、贾某凯主要负责借款、抵押、担保合同制作及照相、录像。其行为已经严重扰乱了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对郑某秋等人审理、宣判期间,被告人马某国在逃,后被抓捕归案。疫情期间,为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龙山区人民法院积极与看守所沟通协调,通过“云庭”、视频连接在网上开庭审理了此案。
    今年以来,龙山区人民法院统筹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对照扫黑办和上级法院提出的案件清零的目标,会同其他相关办案部门,充分利用科技平台手段开展网上审理、网上办案,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