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区人民检察院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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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区人民检察院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本报讯 “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怎么样、在法律方面还有什么难题?我们将积极帮助你们解决复工复产中出现的困难。”龙山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在汽贸小镇、吉林省华纺纤维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走访时说。
    近年来,为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龙山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创建服务民企的新模式、新机制,构建多元化保护格局,通过入企走访、检察开放日邀请民营企业来院参观座谈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全面综合的法律服务。
    “如果被刑事处罚,企业员工将失业,企业面临无法周转的绝境。感谢检察院给我们企业第二次生存和发展的机会。”龙山区一家民营企业主在拿到依法相对不起诉决定书后,将写有“廉洁执法典范、帮扶民企基石”的锦旗送到了检察官手中。
    张勇(化名)是我市3家民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因为借款逾期,后经银行多次催收后未能还款,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龙山区人民检察院处理。检察官经过审查后发现案件本身并不复杂,张勇认罪认罚,且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家属已经全部偿还所欠本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11个执法司法标准》及《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的指导意见》,防止“刑事打击扩大化”“入罪即诉”“一诉了之”现象的发生,龙山区人民检察院组成考察组,到张勇所属的3家企业进行考察,了解企业现状和复工复产情况,听取员工的意见,并对此案进行公开听证。通过结合各方意见,最终,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一直以来,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工作中,龙山区人民检察院将自己的角色定位为“服务者”,在依法依规的范围内,尽全力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检察力量。
    2020年伊始,新冠肺炎肆虐。为进一步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自2月19日起,龙山区人民检察院抽调两名干警化身“驻企服务员”,积极帮助、指导企业做好做细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精准高效,政策落地落实。
    “企业复工有什么难题需要我们帮助吗?”检察干警李响第一天上岗就自告奋勇充当了企业和社区沟通的桥梁,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了人员保障。“通过这次疫情,我发现原来检察机关这么亲民,这回派驻干警实打实帮了我们好多忙,我相信我们的生意会尽快恢复的。”企业负责人说。
    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也是检察官在办案中的一项工作。今年3月,在受理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中,饭店负责人在检察官不断地释法和督促下,支付了全部拖欠的工资,并表示以后绝不会再有欠薪的行为。
    寓监督于服务之中,龙山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在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中贡献检察力量,促进企业提升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付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