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借消费者一双“慧眼”

本报记者 刘鹰


    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东丰县工商局门前两侧,彩旗飘舞、人头攒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咨询服务现场异常热闹。居民李秀绣看完手中的传单后笑呵呵地说:“以后网购更安全啦!”
    活动现场,工商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烟草局、质监局、通信公司等5户企业、10个承办单位,分别将新《消法》与自身实际工作相结合,通过摆放宣传新《消法》宣传板、设立真假产品识别台、假冒伪劣产品展示台、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吸引了不少城乡消费者驻足学习、观看。刚刚从烟草局工作人员那儿学来识别假冒香烟小窍门的李富贵拿着自己购买的香烟仔细地观察起来。他说:“这回在陌生地买烟心里更有底啦!”工作人员提醒李富贵,吸烟有害健康,能不买,尽量不买。领着外孙女逛街的张晓莲女士,看了工商局设立的过期食品展台的内容后表示说:“以前给孩子买零食还真没注意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地址等问题,以后还真得多看看、多问问。今儿走这一趟,没白来,学点东西。”
    东丰县工商局负责人介绍说,天天都是“3·15”,消费者维权宣传咨询服务是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一直努力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新《消法》的实施,工商、消协将按照“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这一活动主题,不断加强流通环节的监管,给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活动当天,工商人员还分别深入化肥流通点,开展了抽样送检,并销毁了一批假冒伪劣产品。
    据了解,围绕新《消法》的实施,东丰县工商局先后开展了“送法进军营”、“东丰县消费维权委员会工作会议”、“加大农资流动环节监管”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在全县区域营造了深厚的学《消法》、懂《消法》、用《消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