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源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辽源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1月7日在辽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辽源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市财政局向大会书面报告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积极应对经济下行、有效税源不足、偿债压力加大等困难和挑战,大力增收节支,调度资金,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千方百计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全力以赴打好“三大攻坚战”,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完成17.46亿元,同比下降2.1%,完成调整预算的102.9%。其中市本级完成7.74亿元;龙山区完成1.66亿元;西安区完成0.53亿元;开发区完成0.89亿元;东丰县完成3.94亿元;东辽县完成2.7亿元。
    2.支出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3.1亿元,增长9.8%。其中市本级完成42.8亿元;龙山区完成7.82亿元;西安区完成5.56亿元;开发区完成2.26亿元;东丰县完成36.35亿元;东辽县完成38.31亿元。
    市本级主要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亿元;公共安全支出3.59亿元;教育科技和文化支出5.2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4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85亿元;农林水支出1.63亿元;住房保障支出0.75亿元。
    3.市本级平衡情况
    市本级地方级收入7.74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7.7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5.3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57亿元、调入资金等1.54亿元,收入总计为58.95亿元。市本级财政支出42.8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0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14.07亿元,支出总计为58.95亿元。收支相抵,当年做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78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4.88亿元。
    2.支出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2.2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4.82亿元。
    3.市本级平衡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88亿元,加上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上级补助收入等0.33亿元,收入总计5.21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82亿元,加上上解省支出、调出资金、年终结余等0.39亿元,支出总计5.21亿元,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三)社保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
    全市社保资金收入完成37.08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33.48亿元。
    2.支出情况
    全市社保资金支出完成38.29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35.83亿元。
    3.市本级平衡情况
    市本级社保资金收入,加上上年结余、上级补助收入、个人缴费收入、利息收入等,与市本级社保资金支出,加上上解省支出、年终结余等,收支相抵,当年平衡。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2.3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3.77亿元、专项债务48.61亿元。年初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99.4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4.57亿元、专项债务44.89亿元。执行中,债务增加共计6.34亿元,一是获得省政府发行的地方政府新增债券5.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5.2亿元。二是获得再融资债券1.14亿元。债务偿还共使用再融资债券、财政资金和收回限额等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金2.44亿元。截止2019年末,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03.3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8.47亿元、专项债务44.89亿元,比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我市2019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低9.02亿元。
    一年来,本级财政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税收征管,夯实财政收入基础。强化预算管理,密切关注财政收入动态,认真分析财政收入形势,加强财政与税务部门协调,实时监测重点税源及重点企业税收入库情况,切实研究解决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克服有效税源不足困难,强化市、县(区)收入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加大组织收入力度,重点抓好税收收入征管,全市共完成税收收入6.69亿元。切实加大非税收入征管,追缴历年拖欠城市配套费2100万元,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
    (二)积极争取资金,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克服我市财政运行困难、财力紧张、债务压力大、刚性支出不断增加等困难,加大各部门协作配合力度,大力向上争取资金,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56.19亿元,比上年增加11.07亿元,增长19.7%。其中,一般转移支付资金34.3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3.94亿元,基金专项资金0.23亿元,有效弥补我市财力不足,缓解财政紧张压力,切实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和对经济社会支撑作用,确保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和重大民生政策落实。
    (三)坚持民生为重,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财政投入,全面兑现民生领域各项政策,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筹集安排资金33.56亿元,确保企业退休职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发放与调待、职业年金、就业创业、困难救助、“五点双享两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优抚军转及退役安置等政策落实。投入资金6.26亿元,用于黑臭水体整治、垃圾无害化处理、辽河流域涵养林项目土地流转、防汛抗旱、输水管线抢修、拦河闸拆除、杨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大良水土保持监测点建设、各区河道阶段治理、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厕所改造等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安排资金4068万元,大力推进城市义务教育、农村中小学建设、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教育等教育事业发展及文化大院、送戏下乡、社区文化中心工程、市滑冰馆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优惠扶持政策,安排资金563.3万元,大力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科技小巨人”项目申报、科技科研项目、科技基础条件改善等支出需要。拨付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100万元。大力支持了公安办案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顺利开展。
    (四)深化财政改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编制《辽源市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2019—2022年)》,对市直73个部门单位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考核。积极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印发《辽源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积极推进减税降费工作,优化服务措施,强化政策落实,保障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深化“放管服”改革,编制《辽源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辽源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辽源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对外公布。清理盘活财政和部门存量资金2961万元,进一步规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等管理办法,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多措并举,盘活资源,有效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2019年,全市财政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但预算执行中仍面临着不小的困难和压力:一是经济增速放缓,有效税源不足,税收收入持续下降,部分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不理想,财政增收任重道远。二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刚性支出增加,财力缺口加大,财政支撑能力较弱。三是政府性债务集中到期,资金压力加大。以上问题和困难有待于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预算草案
    2020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的原则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五大改革”为动力,以构建“六个体系”为抓手,以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为支撑,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加快推动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坚持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指引,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工作,树立勤俭节约、过“紧日子”思想,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科学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力以赴培育财源、促进发展、推进改革、优化结构、保障重点,努力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按照上述原则,编制了2020年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地方级收入预期17.66亿元,增长1.2%。其中,市本级预期7.8亿元,增长0.8%。
    2.支出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07.9亿元,比上年计划增长2.5%,其中,市本级安排45.1亿元,比上年计划增长6.4%。
    市本级主要支出安排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4亿元;公共安全支出3.71亿元;教育支出4.0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3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65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97亿元;农林水支出1.77亿元;住房保障支出2.6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8.17亿元,其中市本级预期3.36亿元。
    2.支出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21亿元,其中,市本级安排3.88亿元。
    (三)社保资金预算
    1.收入预算
    全市社保资金预算收入预期65.49亿元,其中,市本级预期65.49亿元。
    2.支出预算
    全市社保资金预算支出安排79.41亿元,其中,市本级安排79.41亿元。
    三、团结拼搏,务实创新,全面完成2020年预算任务
    2020年,全市经济增速放缓、支柱税源少、债务到期、新的增支因素刚性增长等困难依然存在,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新性,再接再厉,克服困难,团结拼搏,务实创新,努力做好“生财、聚财、理财”三篇文章,全面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和精细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加平稳、更加健康、更可持续发展。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确保加强组织收入力度持续服务经济发展。积极培育新财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落实帮扶政策开辟新的税收增长点。大力拓宽财源渠道,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认真梳理各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领域存在的潜在税源,支持税务部门开展税收风险评估和税收专项稽查,深入挖潜增收,确保应收尽收、及时入库。探索完善支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在切实落实好国家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的同时,对税收贡献大、增量多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强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制度建设,加大两项费用的征收力度,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弥补有效财力不足。充分利用机构改革契机,积极协调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大力度盘活政府存量资产,对长期低效运转、闲置以及超标准配备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及时采取拍卖、出租等处置措施盘活。
    (二)确保民生保障改善资金投入聚焦聚力。继续做好上级资金争取工作,通过认真研究中央一般性和专项转移支付的支持方向及政策规定,及时捕捉、研判上级政策信息,有效掌握资金分配动向,主动加强与上级财政等部门的业务联系,加大对上级资金的争取力度,有效缓解财政支出紧张压力,壮大可用财力,进一步向民生领域倾斜财力,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合理安排支出顺序,在资金安排和拨付上优先确保“三保”支出。对一般公用经费中的办公费、会议费以及“三公经费”等要继续加大压减力度,将节省下来的资金用于落实“三保”支出等重点事项。除救灾应急、重大政策调整等特殊支出外,一律不再追加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不再新设立财政专项资金,不再出台提高相关支出标准等政策。
    (三)确保“三大攻坚战”打好打赢。将“三大攻坚战”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统筹财力、保障重点、强化监督、守牢底线上持续发力。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推进我市化解隐性债务试点城市工作,深化、细化化解债务方案,严控新增隐性债务,积极防范债务风险,重点强化动态监管和风险防控,综合采取严控政府投资、盘活闲置资产、压缩一般性支出等措施,降低债务规模,优化债务结构,有效控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加。继续为污染防治提供资金保障,重点支持推进东辽河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和机制,对扶贫项目资金实行全程动态管理,全力以赴促进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四)确保深化改革有力有序推进。严格执行《预算法》,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意识,强化“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努力推进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上下级财政关系。紧盯中央减税降费的新政策、新措施,及时会同税务部门第一时间跟进、细化、落实,切实让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将国家减税降费“三问三送”工作纳入日常重点工作机制,精准施策,不断推动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扎实落实“放管服”改革,实现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确保各项内控制度发挥预期约束力。
    各位代表,适应新时代、聚焦新目标、落实新部署,2020年的财政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们决心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砥砺前行,凝心聚力,团结奋进,全面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全市经济发展和人民幸福安康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