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彰显法治温情

司法救助彰显法治温情
西安区人民检察院发放首笔国家司法救助金


    本报讯(隋平 记者 于芯)“感谢政府,感谢区检察院,给我带来了活下去的希望!”当张某接过西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送来的9万元司法救助金时,他激动得热泪盈眶,不停地表达对检察官的敬意和感谢。这是西安区人民检察院今年发放的首笔国家司法救助金。
    事件回放:2019年5月的一个夜晚,本是好友的被害人张某与被告人赵某江在一起吃饭时,因酒后即兴,导致语言过激,吵骂厮打在一起。赵某江随手拿起一砖头拍向张某头部。经过抢救治疗,被害人张某被鉴定为重伤二级,瘫痪卧床生活不能自理。2019年7月,公安机关将此案件移送到西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2019年10月23日,经法院判决,被告人赵某江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由于被告人赵某江是低保户,无民事赔偿能力,被害人张某无法得到赔偿金。在审理过程中,西安区人民检察院得知被害人张某是“三无人员”,生活困难靠低保生活。该院根据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精神,在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的关注和指导下,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多次深入社区、民政等部门,调查取证,为被害人张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
    国家司法救助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脱贫攻坚的重要手段,为无法在诉讼活动、社会救助中获得救济的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合理的救助,减少乃至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现象发生。今年1月15日,西安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原办案人和律师召开了听证会,对被害人张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现场听取各方意见,为张某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9万元。至此,这起长达近半年的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此案的成功办理,不仅解了被害人家庭的燃眉之急,更彰显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充分发挥了国家司法救助在服务民生和保障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使检察工作更好地服务于脱贫攻坚工作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