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举措 精准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西安区人民检察院
强化举措 精准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本报讯(记者 于蕾)西安区人民检察院自觉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党和政府关于服务经济发展的工作大局,做到司法服务发展、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发展。
在积极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基础上,西安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市“六个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尤其是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及时出台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服务举措,以适应新任务新要求。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在服务打好脱贫攻坚战上,与纪委监委密切配合,坚决惩治脱贫攻坚领域的“蝇贪”“鼠窃”;用足用活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的政策规定;坚持服务重心下移,深入包保扶贫村开展调研、提供帮扶、解决问题,服务推动实现精准脱贫。在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上,坚持“依法治污”的原则,切实发挥好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等职能作用,切实在法治轨道上防污治污。在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上,对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引发的风险保持高度警惕,通过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惩危害金融安全犯罪,加强与金融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协同配合,采取刑事、民事、行政等手段综合施策,把依法办案、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坚决防止金融风险演化。
依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继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及《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努力营造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加大对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对于涉企业案件,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对处于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在押的企业经营者,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于变更强制措施不影响诉讼顺利进行的,依法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加强与区工商联沟通,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不当引起的损害民企合法权益问题。同时,扎实推进“法律进民企”活动,推动民营企业既要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又要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