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企业座谈会
市中级人民法院
召开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企业座谈会
本报讯(记者 于蕾 魏利军)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进入“快车道”,将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疫情防控期间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座谈会。
座谈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疫情期间法院服务企业相关工作进行了汇报。疫情发生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按照中央和省、市委以及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坚持法治先行,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面对疫情,辽源中院迅速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先后出台了《吉林省辽源市关于规范涉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立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涉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民事法律纠纷的实施意见》《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的十项法律风险提示》等文件,为疫情期间企业生产发展作出法律指引,做好“司法护航”。
会议指出,面对疫情期间经济下行的困境,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扛起司法责任,进一步推进法企对接,服务民营企业;注重诉前调解,化解纠纷,避免企业面对不必要的涉诉风险,合理合法维护企业信用信誉;统一执法尺度标准,提高审判质量,及时快速审理案件,全力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法治力量打造最舒心的营商环境,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与社会各界携手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
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党组成员、各庭室负责人,市工商业联合会、部分企业家代表、市律师协会共20名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