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动物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保护野生动物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让每个人感受到拒绝食用野生动物的重要性。有一个事实让人们更加警醒:有些野生动物是病毒的中间宿主,有向人类传播病毒的危险。
    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为了人们的身心健康,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摒弃不良饮食陋习,人们要从餐桌做起,争做文明守法、有爱心的公民。请大家携起手来,让野生动物得到保护、让美丽自然和谐发展,开启健康美好新生活。




    吃“野味”吃出来的伤害


    在我们身边,因食用野生动、植物引发的疾病并不少见。至今,仍有些地方的人会用“老偏方”治病,但这些“老偏方”的材料大多是些野生的动、植物,在食用安全上并没有保障。比如,曾被新闻报道过有位家长为发烧的孩子做“蟾蜍汤”,导致孩子中毒被送医救治;某男子长期生吞蛇胆,导致体内有大量寄生虫……因吃野味引发的大规模疫情,也早已不是头一回。2003年,SARS疫情蔓延27个国家和地区,仅国内就有5327人感染,349人罹难,造成国家上百亿的经济损失。MERS病毒、埃博拉病毒也相继出现,也都是由于进食野生动物引发。面对疫情,我们应该长记性。
    人与自然间的平衡与失衡,是环境主义者永恒的话题。当所有动物都被笼罩于人类的阴影之下,一切生存价值就都变成了为人类服务。这一点不仅体现在吃上,动物的皮毛、牙、鳞、角、骨骼、胆等都会给野生动物带来生存危机。二战时期大量捕杀高脂肪的海豹,导致整条海岸线上再无海豹的身影;盗猎者为了获取象牙,导致大批量的大象死亡,甚至有大象不再长出象牙……更可怕的是,一些看似对野生动物充满关爱的“保护行为”,也成了新的伤害:
    错误的放生。有些人认为把动物放归野外是在“积功德”,也不管这些动物是什么渠道获得的、是否能够在野外生存,甚至连这些动物是不是野生动物都不知道,就通通投入山林或湖海。至于这些动物能不能生存下来、会不会造成物种入侵,通通不在考虑范围之内。把陆生龟和蛇扔在海边、把宠物鸟放归山林等情况更是时有发生。
    非法养宠。鹦鹉、猴子、浣熊、蜥蜴、蜘蛛、蛇……这些动物基本都属于国家禁养宠物,但仍有人出于个人喜好,通过各种渠道购买、饲养,甚至有人在闹市区偷养老虎,老虎却因惊吓从楼顶掉下来摔死。可见,野生动物不但不能吃,也不适合豢养。否则,不仅会导致它们的疾病和死亡,也有可能会伤害到“主人”。




    吃“野味”是错误观念


    在地大物博的中华大地上,能吃的、好吃的、有营养的差不多都培育成可种植、养殖物品。有那么多的可选食材,怎么还会有人要去吃野生动物呢?细究其原因,是缘于以下几个吃“野味”的错误心态:
    “越不易得越珍贵”。在古时,野生动物是距离大众最近的美味,也是很多人对美食和富足的想象。古人对“山珍野味”这词的象征意义描绘得太美好,这一“精神符号”随着中华文化的传承得到保留。即使是在比古人生活富足的今天,仍然会有很多人觉得野生动物比养殖的动物更美味。有人说:“笨养的遛达鸡一定比圈养的鸡更美味,山中的野鸡一定比家鸡味道更鲜美。”事实却正相反,鸡肉的口感不同是来自于鸡的品种和生长期的不同,而野鸡肉的口感更是完败于家鸡。
    “吃野味大补”。国人总是对那些“有年头儿”的生物情有独钟,就像是传说中的“千年人参”“万载太岁”,认为这些天生天养且有年头的野生动、植物都是大补之物,吃了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好处。于是,有年头的野生动物在古时会被当成祥瑞献给当权者,而现在却成为可以偷着买卖的商品。可惜这些东西是否真的有什么特殊的“疗效”尚且不知,但如果人人都去捉,它们不仅没有时间长成千年万年的模样,甚至会被人类“灭绝”了。
    “以形补形”。这是一种并不科学的理论,但却打着中医的幌子生根发芽,大多数对中医药并不了解的人非常容易中招儿。只要稍有辨识能力的人都应该明白这一点,通过吃“以形补形”完全是种错误观念。
    “纯天然才更健康”。对农药化肥的不信任,让有些人相信天然的食材才是无公害的。但却忘了很多野生动、植物为了保护自己“天然带毒”,而蛇、青蛙、蝙蝠等野生动物体内含有大量的病菌和寄生虫。吃了不仅不会健康,更会要人命。
    “猎奇”。虽然听着有些让人不敢相信,但现实中确实有很多人就是以吃求新奇。别人没吃过的、别人不敢吃的、别人不让吃的……总之,食物好不好吃、吃了是否违法都不重要,就是图个与众不同,享受“猎奇”与“特权”带来的快感。




    要保护野生动物


    对于如何保护野生动物,国家一直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却仍有人无视法律、法规的存在。这也与现今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尚不够完善有关,但更说明我们的宣传和监管仍需加强。借此次疫情,全国各地的相关部门吸取教训,纷纷开展行动,加大宣传和监管处罚力度。比如,前不久深圳提出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就很值得我们借鉴。
    这份《征求意见稿》全面禁止对纯野生动物的食用,并将禁食范围从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其中,包括人工繁育、饲养的野生动物和宠物。该《征求意见稿》认为野外环境下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都有携带和传播疫病的风险。而对于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由于目前的监管尚不健全,检验检疫手段无法满足防疫要求,监管部门在执法中难以分辨是否为野外捕获,因此,列出了禁食“黑名单”和可食用的“白名单”。比如,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蛇、鸟、昆虫等野生动物也具有不小的疫病传播风险,无法保证安全食用,所以,被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而将广泛被食用且有较成熟检验标准和监管程序的蜂蜜、燕窝、雪蛤等动物相关衍生物,则不列入禁食范围。
    深圳的《征求意见稿》只是我们对如何更好地禁食野生动物的一次尝试,其中,也有很多问题需要通过实践和完善相关法规来解决。但我们在保护野生动物并学习如何与其他生命共存的努力不会停止,相信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地可行性办法出现。




    倡议书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2020年3月3日是第七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全球活动主题为“维护地球上所有的生命”。为了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辽源市林业局向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守护美好家园,拒食野生动物”的倡议:
    1.尊重自然,善待生命。辽源市钟灵毓秀,养育了勤劳善良的辽源人民,同时也孕育了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好辽源市的一草一木、一鸟一兽是我们辽源人的共同责任,更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
    2.遵纪守法,杜绝偷猎。辽源市是禁猎区同时无限期禁猎,按刑法规定严禁捕猎任何野生动物,违者属刑事犯罪。
    3.摒弃陋习,健康饮食。应养成健康、文明、科学的饮食习惯,食用野生动物并没有强身健体的功效,更不是某种身份的象征。相反餐桌上大多数野生动物都是非法获得而没有经过检疫的,进食野生动物可能使野生动物所携带的细菌、病毒和寄生虫等传染病源在人类中间传播。
    4.维护法律、拒食野生动物。没有食用,就没有市场;没有市场,就没有买卖,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暴利是恶性循环的罪魁祸首。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必须严格禁止。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全市人民行动起来,坚决同非法猎捕、杀害、出售、收购、加工、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全面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市场交易。发现非法经营、交易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立即向林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执法部门举报。
    举报方式如下:
    野生动物保护科:0437-3221662
    林政稽查支队:0437-3225949
    森林公安局:0437-3221950
    辽源市林业局
    2020年3月3日




    猎杀野生动物者,危矣!


    当人类拥有智慧,自然界的天平就开始倾斜;当野兽再不是人类的致命威胁,人类从野生动物身上开始疯狂地收割:为了一碗鱼翅,水中霸王鲨鱼种群迅速减少。为了满足够“野”的口味,无数穿山甲被剥皮炖汤。老虎、熊这样的猛兽也会被做成食材,鲜活的猴脑也只不过是一款特别点的美食,刚出生的老鼠蘸汁也能活吃……不仅如此,偷猎、贩卖野生动物和破坏栖息地等人类行为都在严重影响着它们的生存。更让人遗憾的是,虽然国家出台很多相关法律保护野生动物,却仍有人选择肆意妄为。
    伤害从来都是互相的,枪响之后没有赢家。当有人向野生动物伸出毒手,隐患也就随之而来。仅仅是因为食用野生动物,就多次引发大规模的疫情,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此次新冠肺炎导致我国大部分城市的社会活动暂停:工厂停工、学生停课,餐饮、洗浴、娱乐场所关门,公交等交通系统停运……
    教训摆在眼前,但仍有很多人坚持错误观念,继续对其他动物生杀予夺:为了防止被疫情感染,有居民怕宠物成为传染渠道,将宠物遗弃;有人对公园里的野生飞禽投毒,组织收缴、扑杀居民的家养宠物和城市中的流浪动物;有商家为了应对防控检查,直接“放生”没有野外谋生能力的宠物鸟……这些“灭绝式防控”再次体现了某些人对其他生命的傲慢与无情。
    人类与野生动物共生长在同一环境下的,双方在自然界中的地位是平等的,保护动物更是在保护我们人类生存环境。要做好保护野生动物工作,就要把观念宣传到所有人的心里、印到脑子里。保护野生动物并不是让人类牺牲自己的利益,而是寻求能让彼此“共赢”的和谐生存方式。只有充分把握好舆论宣传的阵地,才能让爱吃、想吃“野味”的人记住禁食动物名单,让更多的人自觉保护环境和野生动物栖息地……
    保护野生动物不是部分人的工作,而应该是深入人心的观念。对此,政府各相关部门也要积极承担起引导宣传和监管的责任。积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扩大监管系统覆盖范围,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和违法行为的处罚,从而打造一个更加完善、更加严格的野生动物保护网。



表决通过     新华社发 朱慧卿 作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刘红娇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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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版策划 咸凯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