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
辽源市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和《吉林省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经办规程(暂行)》要求、进一步简化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及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权益,现将网上申领失业保险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失业前所在单位已在社保局办理减员业务。
二、申领方法
失业人员登录吉林省社保局网上经办大厅(http://wssb.jlsi.jl.gov.cn:8001/login.jsp),按照如下步骤办理:
1.注册个人用户。注册时需填写本人九位社会保障卡号,注册成功后登录个人网上经办大厅。
2.在主菜单“业务办理”中点击“失业金申领”功能,选择“失业金申领添加”,并按相关提示办理。
3.添加附件时,需将本人已激活的社会保障卡正面拍照上传;暂无社会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未激活的人员,需将本人身份证正面和本人吉林银行借记卡正面拍照上传。
4.个人申请提交成功后,社保局将在后台及时复核受理。
5.社保局将于复核通过后次月发放失业保险金至失业人员指定账户。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由社保局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续发失业保险金无需申请,续发期间同时代缴医疗保险费。
四、友情提示
1.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人员,申领失业金不受60日申领时限限制。
2.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出现下列情况,需及时告知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停发失业保险待遇,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包括: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以及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辽源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