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8日在辽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树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9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党委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共受理各类案件19962件,审执结19301件,结案率96.69%,其中,市法院受理案件2084件,审执结2029件,结案率97.36%,审执质效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一、突出抓好审执工作,着力提升案件质效
    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审结刑事案件1344件,判处罪犯2618人。以保护人身安全为重点,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0件,判处罪犯45人。以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为重点,审结涉黄赌毒案件76件,判处罪犯169人。以惩治贪污腐败为重点,审结职务犯罪案件29件,判处罪犯35人。以落实人权司法保障为重点,对691名轻微刑事犯罪人员判处非监禁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对16名刑事犯罪人员予以特赦。
    加强民事审判,化解社会纠纷。坚持平等保护,立足定纷止争,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0738件,诉讼标的额近300亿元。审理婚姻家庭纠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3788件,全力保障和服务民生。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工权益保护等“三农”案件160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审理企业投融资、公司股权变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等案件149件,深化改革宏观政策落地。审理民间借贷、金融借贷纠纷等案件3093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加强行政审判,促进官民和谐。畅通官民沟通渠道,积极探索诉前引导、诉中疏导、诉外指导机制,妥善化解官民矛盾。加强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审执结行政诉讼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53件。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32.46%,较去年提升5.02个百分点。制发行政审判白皮书,指导全市行政审判工作。发送行政审判司法建议8份,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执行工作,巩固攻坚成果。坚持市委统一领导下的执行工作大格局,推动府院联动,发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三统一”机制作用,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实行执行案件集约管控。深入开展“春雷行动”“夏日闪电”“秋猎行动”“冬季风暴”等专项行动,全年执结案件6605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9.18%,居全省第一。执行到位金额18.49亿元,累计司法拘留120人,罚款35.5万元,拘传498人。采取将失信“老赖”纳入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有效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
    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执质效。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落实院庭长审判管理与监督职权清单,开展案件评查,清理旧存积案,加强案件流程节点的提醒、跟踪和管理,坚决杜绝长期未结案件发生。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完善专业咨询指导、重大案件质量把关、统一法律适用等功能定位。依托智能审判辅助平台,完善类案同判机制。全市法院案件结案率、结收比等26项审判质效综合考核指标和17项执行质效综合考核指标排名均位于全省前列。
    二、强化司法保障功能,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深入推进专项斗争,维护国家政权稳定。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强化政治担当,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攻坚力度,加快办案进度。审结一审涉黑涉恶案件19件,判处罪犯141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5人,财产刑2077.7万元。公开宣判李某盛涉黑案、许某友涉黑案等上级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成立执行专班,全力“打财断血”,斩断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持续“打伞破网”,坚持“一案三查”,开展专项摸排活动6次,摸排各类线索170条。发送刑事审判司法建议46份,源头综合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顺利通过中央督导组、省调研指导组检查验收。
    大力创新服务举措,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出台服务“三抓”、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指导意见等文件,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权利。选派法官到105户停产半停产企业调研,对44家可挽救企业进行分工包保,为企业解决涉法纠纷问题,帮助企业审查合同,防范风险,健全管理制度。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行,为困难涉诉企业减、免、缓诉讼费981万余元。严格把握涉企案件入罪标准,加大涉企案件生效裁判执行力度,通过采取“活封活扣”等变通方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两级法院上下联动,“放水养鱼”,帮助辽源市广而洁消毒剂有限公司等企业走出困境,恢复生产,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运用重整手段救治企业,加快“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在审理麦达斯铝业破产重整案件中,市法院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协调多家法院及时解除查封措施,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职工队伍稳定,保障了企业管理、技术团队及重要客户不流失,强制裁定批准破产重整计划,使企业实现涅槃重生,展现出勃勃生机。我院此项工作被市委荣记二等功。及时裁定麦达斯轻合金转入破产清算程序,现已进入资产拍卖阶段。积极会同政府研究利源精制解困及维护生产、破产可行性分析论证工作,推进重整进程。支持政府强制拆违、城市管理等行政行为,主动提前介入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圆满完成涉军队和武警部队停止有偿服务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获得北部战区和省法院表彰。
    三、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深化家事及少年审判改革回应群众关切。指导西安区法院制定家事案件方便群众诉讼若干规定等工作制度,研发“吉林家事案件精细化审判”平台,推行“要素式智慧审判”新模式。在东丰县设立家事立案调解窗口,方便偏远地区群众诉讼。2019年7月,全省家事审判现场会在西安区法院召开,两级法院家事审判工作获得省法院和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西安区法院家事审判庭荣获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先进集体,少年审判庭被共青团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提升纠纷解决和诉服能力改善司法感受。坚持两个“一站式”标准,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特邀调解员名册,构建覆盖全市乡、镇、村、社区网点联动调解机制,诉前调解案件3505件,调解成功率79.56%,诉讼案件收案率同比下降4.7%。推行在线咨询评估、调解、确认、分流、速裁快审等“一站式”解纷服务。深化“只跑一次”改革,制定标准化工作规程和一次性办理服务指南。落实网上立案,网上立案率83.43%,跨域立案69件。
    参与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全面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共增设、重建人民法庭3个,在没有设立人民法庭的乡镇全部设立巡回审判点。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治理包保任务,推动农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建国七十周年大庆等信访维稳任务,化解信访案件186件,其中重点信访案件63件。发放司法救助款260.3万元,为公民减、免、缓诉讼费289万余元。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六走进”活动69次,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
    四、深化审判机制改革,提升司法工作能力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统筹推进两级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和审判团队建设,全面完成新型审判团队组建任务,确保“人员配置最优化、内部管理扁平化、审判业务专业化”。组建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专门合议庭,对环境资源和公益诉讼案件实行专业化审判。各基层法院组建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专业合议庭,运用道路交通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工作平台办理案件,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的同时,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审级制度,优化全市法院职能定位,强化对下监督指导、统一法律适用职能。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庭审实质化,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为185名刑事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深化案件繁减分流,推动“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指导基层法院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加强司法鉴定流程管理,受理各类鉴定案件584件,办结551件,全流程网上办理542件。
    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推进“智审、智执、智服、智管”建设,推动诉讼服务和审判辅助智能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深入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探索移动电子诉讼新模式,召开云会议721次,证据交换476件,网上审诉辩8906次,电子送达2352次。加强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100%,庭审直播3769件,公布裁判文书17011份,公开执行信息6750条。
    五、推进全面从严治院,锻造忠诚担当队伍
    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主题教育工作与审执工作有效结合,助推审执质效和司法公信力迈上新台阶。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先后涌现出“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审判与司法救助工作先进个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先进模范典型,共有2个集体、12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转变司法理念,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能力水平,妥善应对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不断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健全法院内部岗位交流机制,完善员额法官动态管理机制。制定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构建人员分类管理教育培训体系,鼓励法官干警开展理论研讨和业务交流,组织参加各类培训1600余人次。开展庭审评议、裁判文书评查、典型案例评选、论文征集等活动,法官司法能力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
    持续开展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廉政谈话、明察暗访、廉政风险点防控等制度。扎实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解决审判管理、政务管理、队伍管理等方面突出问题。对县(区)法院开展政治巡察、司法巡查和巡察整改“回头看”。切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专题警示教育,严格执纪问责,两级法院诫勉谈话1人,函询15件15人,查处违纪干警3件3人。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结率、面复率、满意率均达100%。进一步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制定接受监督工作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使监督权力创造条件。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和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根据审议意见,进一步完善了配套措施,确保重点工作落实到位。一年来的工作,离不开各级党委、人大政协、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心帮助。对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司法理念和能力与新时代、新要求还有差距;对重点工作任务的担当精神有待提升;司法权力运行的规范化程度不够高;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短板。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发力之年,是人民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提速显效之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围绕推进“五大改革”、构建“六个体系”决策部署,以坚持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智慧法院建设为支撑,以强化法院管理为保障,以提升司法能力为关键,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推动辽源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不忘初心使命,在把握政治方向上担当作为。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民司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二是保障服务大局,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担当作为。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延伸审判职能,保障社会大局稳定,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为辽源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三是持续奋发有为,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上担当作为。牢牢把握改革重点任务,不断深化各项改革措施,完善审判工作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推动司法改革向纵深推进。四是运用信息技术,在提升诉讼服务品质上担当作为。全面推广智能辅助全流程网上办案,通过现代科技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打造我市智慧法院建设新亮点。五是坚持强基固本,在打造过硬法院队伍上担当作为。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主题教育成果,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各方面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推动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建设幸福美丽宜居新辽源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