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两县开展立法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两县开展立法调研
本报讯 为做好《辽源市河道垃圾治理条例(草案)》的审议修改工作,12月17日和1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晓波带领由法工委、市水利局、市司法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调研组,深入东丰县南屯基镇北屯基村、东辽县白泉镇和平村,就《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分别听取了两县有关部门关于河道管理工作汇报,并重点听取了乡(镇)水利系统工作人员、河道部门管理人员,以及基层人大代表和村民等与会人员关于《条例(草案)》修改的意见和建议。大家表示,对河道垃圾治理立法期盼已久,并先后从治理河道垃圾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从源头防控到后果责任追究,对《条例(草案)》逐条展开、深入研究,提出建议意见。调研组一行在座谈讨论交流中,认真听取并详细记录与会人员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一行对两县河道管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近年来,我市河道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河道生态治理、“河长制”等一系列工作措施的推进,有效改善了我市河道景观和生态状况,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曲晓波强调,河道垃圾治理立法是逐步实现社会治理结构合理化、治理方式科学化、治理过程民主化的重要举措。要继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合理吸收此次调研中群众所提意见建议,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目前河道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通过立法手段认真加以解决。要注意城乡统筹,加强对乡村河道的修复治理,推进城乡河道统筹规划、建设和管理。强化合力,确保打赢垃圾治理攻坚战,使全市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