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开展税收宣传活动
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开展税收宣传活动
本报讯 近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在公示板及宣传栏公示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4号文件),对前来办税的企业进行了面对面解读,重点对此前执行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标准、信息公布内容、信用修复、案件撤出等规定的修改部分进行了解读。《办法》将逃避追缴欠税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标准由“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下调为“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逃避追缴欠税10万元以上,税务部门便可以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即“黑名单”。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将寸步难行,消费行为会处处受限,而且还会影响自己所在单位的利益。
通过解读文件,进一步维护了税收征收管理秩序,惩戒了严重涉税违法失信行为,推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企业表示,今后一定要严格规范经营,切不可因小失大。尤其是被列入“黑名单”后不能贷款、不能享受各种税收优惠、失去项目招标资格甚至不能乘火车等,真的是一处失信,步步难行。 (筱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