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来了,带您快速解读养狗那些事儿!

新规来了,带您快速解读养狗那些事儿!


    编前语
    随着11月1日《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即将正式实施,我市的养犬人有了可以遵循的条例,对辽源地区的养犬行为监管也终于有了可依照的章程。届时,遛狗不拴绳的情况有人管了、活跃在市民身边的危险犬种有人管了,流窜在城市角落里的流浪犬也有人管了!
    对于市民养犬行为怎么管?归谁管?找谁管?等问题,很多辽源市民都非常关心,也期待着能有一个合理的监管平台和投诉渠道。这回《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来了,正是为辽源百姓解决养狗有关的那些事儿!
    本报特针对《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整理出市民比较关心的养犬相关问题,采访相关部门进行答疑解惑,为广大读者进行一次解读有关养狗的那些事儿。



文明养犬,隆基华典居民小区这样做。


市民在动物诊疗机构为犬只注射疫苗。

规范犬只用品中的犬绳标准,营造文明养犬环境。

建设中的犬只留检所

对犬只进行犬种及身高鉴定。

公安民警在督促制作犬只登记软件及APP。

民警将《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发放到群众手中并详细讲解。

发放经营场所犬只禁入标牌。

犬只登记已全面展开。




    养犬条例都管谁——


    辽源地区内,除去被饲养在农村的犬只,所有的市民养犬都在《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管理范围内。《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从2019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实施之日起市民即可对饲养的犬只进行申请登记。




    想养只狗——


    养犬人无论是购买还是领养犬只,首先要做的是对犬只进行免疫。养犬人对所养犬只进行免疫并登记备案后,方可在公安机关进行申报,审核合格后犬只将获得带有身份信息的犬牌一枚。同时,为方便免疫登记后的犬只进行申报审核,公安机关将派出专门人员入驻相关免疫机构,市民可在完成犬只免疫后直接进行养犬申报,审核合格后可直接入档并领取犬牌。
    同时,养犬人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除《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中规定了60种禁养犬种之外,饲养的犬只肩高不可超过71厘米,并且一户只能养一只犬。如果家里的“狗妈妈”生小狗,养犬人要尽快对初生小狗进行送养等处理,并到相关机构进行免疫和狗的主人身份变更登记。若是想要把家里的狗送人不再饲养,则同样要到公安机关的相关部门进行养犬人身份变更登记。如不及时变更养犬人身份,犬只伤人、肇事生祸将由登记主人全权承担责任。




    “先免疫后领证”——


    《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中规定,犬只免疫需一年一次,犬只每次免疫都必须有相应记录,并可在监管平台进行查询。为何规定先免疫才能申请养犬并严格审核犬只每年的免疫情况呢?因为犬只伤人不仅隐患重大,而且存在逐年上升的趋势。据卫计委统计,2016年我市城区居民接打狂犬病疫苗2268起,2017年2535余起,2018年2668余起,2019年仅前三个季度就已经突破2600大关。众所周知,狂犬病病毒潜伏期可达20年,病死率100%。
    为了市民的健康和杜绝不正规犬只免疫带来的隐患,我市对目前的犬只免疫机构进行严格的审核。目前,我市具备免疫资质有9家动物诊所,对于11月1日前已经免疫过的犬只,养犬人可持相关免疫证明到规定的免疫机构进行登记。但前提是在具有免疫资质的正规动物诊所进行免疫,未能出具相关免疫证明的养犬人则应对犬只重新进行免疫。
    犬只的免疫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和审批,目前我市已有9家符合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可以对犬只进行免疫,还有一家目前正在申请审批中。




    带狗出门——


    《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已经在公安机关登记后的犬只要佩戴上统一配发具有相关信息的犬牌,出门必须拴绳,且绳长不可超过2米。养犬人要及时制止犬只吠叫和攻击行为,带犬只乘坐交通工具时应为私家车或搭乘出租车,搭乘出租车前要征得出租车司机的同意。在电梯等封闭空间狗的主人要将狗装笼或抱起,贴有禁止宠物入内标志的区域不能带狗进入,养犬人应主动清理犬只的排泄和呕吐物。
    以上内容是带狗出门必须注意的事项,养犬人若没做到就有可能被投诉并受到相关处罚。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负责对养犬人未及时清理犬只的粪便和呕吐物的投诉,并根据规定查处养犬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也会配合相关部门对小区内犬只进行排查,引导业主规范饲养行为,劝阻养犬人违反《养犬条例》行为。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会根据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建立犬只疫病免疫、养犬登记和养犬行为监管信息共享平台。执法人员会利用执法终端对犬只进行查询,对养犬行为进行规范管理。




    投诉举报——


    违规养犬行为的举报电话:110
    免疫方面的投诉电话:3297030
    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举报电话:3128011
    在公共场所发现有犬只未带牌怀疑是流浪狗?可以举报。发现有人在饲养禁养犬种?可以举报。劝阻携带犬只进入犬只禁入场所未果?可以举报……
    任何市民在遇到涉及违反《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行为,都可以对其进行举报投诉。《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中还详细规定了哪些区域是禁止犬只进入的场所,这些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也有义务对养犬人携带犬只进入的行为进行劝阻,劝阻无效则可以直接拨打举报电话。
    对养犬行为的监管工作主要由市公安局负责,举报电话是我们最为熟悉和信赖的“110”。据公安部门相关工作的同志介绍,违反《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违法养犬的行为人将面临扣押犬只、没收犬只、罚款等处罚;故意驱使犬只伤人、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暴力妨害公务、驱使犬只故意伤人达到轻伤以上标准的,将依据《刑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相关处罚——


    我市已经有了专业的捕犬队,可以对禁养犬、流浪犬或其它违反《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犬只进行捕捉,并送至留检所。
    犬只留检场所是承担辽源地区扣押犬、没收犬、无主犬的抓捕、接收和饲养等工作的专业场所。留检所内的犬只可以接受领养,想领养《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中的禁养犬种的养犬人须为农村户口。走失犬及依法没收的犬只如逾期不领回均会按照无主犬处理,这些暂留在留检所内的无主犬只将定期被移送沈阳护生园。
    我市犬只留检所建立在开发区工农乡兴国村,是市公安局遵循国家动物防疫相关要求选定,做到科学饲养、消毒防疫、人性处理的专业场所。市公安局还制定了《犬只留检规范管理细则》,并对其进行监管,犬只留检所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联系电话:0437-3167918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刘红娇 采写
    本版图片由本报记者 刘鹰 摄  
    本版策划 咸凯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