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第二督察组到我市专项督察汇报会召开

省委“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第二督察组到我市专项督察汇报会召开


    本报讯(记者 田蓓蕾)10月17日,以省政数局副局长毕克千为组长的“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第二督察组一行到我市召开专项督察汇报会。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瑞,市委常委、副市长江建平参加汇报会。
    汇报会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政数局等相关负责人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汇报。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制定出台了《辽源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全省“抓环境、抓项目、抓落实”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支持民营企业的具体举措和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重点坚持深化“放管服”和“只跑一次”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多措并举实施商标专利品牌战略;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增强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保障;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陈瑞强调,要以此次专项督察为契机,精心梳理、研判、分解各项工作,找准我市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和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方面的差距、不足和问题,进而补齐短板,提升服务水平。要持续用力,常态化推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工作,以严格的标准、务实的举措、优良的服务助力民营经济快发展。同时,要进一步总结完善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促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有效开展。
    听取汇报后,毕克千对我市近年来在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他指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的重要意义,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强化政治担当,认真挖掘、查找存在的问题,保质保量完成专项督察各项任务;要严肃督察纪律,把握督察重点,确保专项督察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政数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汇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