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为农民创业营造宽松高效发展环境

    本报讯(记者 宋建立)为加快农民创业步伐,促进农村民营经济大发展,营造公平有序、宽松便捷的经济发展环境,近日,市工商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民营经济大发展的试行意见》,意见中明确今后将从四个方面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鼓励农民创业,培育新型农村市场主体发展。积极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创办家庭农场、家庭庄园、专业合作社规模化发展;试行商事登记,激发农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将下放农村市场主体注册审批登记权限、简化程序、放宽名称核准登记限制、放开农村市场主体的经营范围、放宽出资方式、简化验资手续、放宽公司股东身份、经营场所限制等;深化服务职能,“主体兴农”、“商标富农”、“合同帮农”、“广告助农”、“融资兴农”、“经纪活农”,助推农村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从严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