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


    本报讯(记者 于芯)7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谷云山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及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省市县人大代表组成的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检查。副市长徐晖及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利局、西安区政府等有关负责人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田家炳中学生活污水排污口整治现场、仙人河清淤辽源日报社段、滨河北路、东北袜业园污水处理厂、市污水处理厂等地,详细了解生活污水排污口整治、清淤工程进展、东辽河污水干管迁移工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进展等有关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及东辽县政府、龙山区政府、西安区政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与会人员进行座谈,就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谷云山代表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高位推进,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统筹运作全面开工,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加快推动流域水生态恢复、水污染治理和水资源保护重点工程建设,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谷云山要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逐级压实水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要把工程建设与严格管理有机结合,依法管污、以法治污,从严格执法中改善辽源的水环境质量。各部门要认清形势、理清思路,增强依法治污的紧迫感、责任感,切实把治理污染工作提升到战略层面上来,要以严格的标准、规范的方式、坚决的态度保证生态环境好转。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水污染防治法》宣传教育层面,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形成“人人争做环境卫士”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