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政协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拉拉河镇党委、县民政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东丰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政协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拉拉河镇党委、县民政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按照东丰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19年4月3日至6月14日,分别对县政协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拉拉河镇党委、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7月9日,巡察组分别深入被巡察单位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
    巡察中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部分党组织成员担当精神不足、表率作用发挥得不好;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性、严肃性不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部分单位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到位,“四风”问题整治不彻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基层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发挥不主动。同时,巡察组还发现了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经按照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巡察组提出了整改建议,要求被巡察单位要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要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推进党的组织建设。要全面履行“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东丰县委巡察办相关领导在会上传达了县委书记郑一明在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郑一明强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对待巡察工作,把巡察工作作为开展和促进其他各项工作的有力抓手,以巡察工作的有力有序开展推动各级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为县域经济发展作贡献,保证各项工作见成效、出成绩。郑一明要求,各被巡察单位要直面发现的问题,认真剖析问题产生根源,积极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县委巡察办相关领导就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提出要求,各被巡察单位要正确看待巡察反馈问题,切实担当整改责任,积极稳妥推进整改,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全面强化督促督查,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各被巡察单位表示,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指出了问题,也敲响了警钟。同时表示,要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要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丰巡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