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六到位”

    本报讯(贾树刚  记者 于芯)市公安局在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狠抓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确保做到“六到位”。
    任务分解到位,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各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从上到下明确各个层面的具体职责。
    廉政教育到位,做到以案说法,以案明纪。实施了“每周一天”学习制度,组织开展《廉政准则》《纪律条令》《三项纪律》《五条禁令》等廉洁自律规定的学习教育,提高民警学习自觉性和实效性。开展各类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对民警进行廉政教育。
    制度落实到位,从源头防范廉政危机。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纪委负责人谈话等监督制度,加强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滚动排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跟进管控,实现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动态化、常态化管理,确保苗头性问题及早发现、及早提醒、及早纠正。
    督查考核到位,杜绝一念之差酿苦果。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考核的实施意见》,对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班子及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底进行专题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抓小、抓早、主动抓”的队伍管理理念,始终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
    责任追究到位,决不姑息迁就。坚持“零容忍”导向,切实维护党纪、政纪和警纪的严肃性,认真做好“12389公安举报平台”工作,对民警违纪违法行为,不护短、不压案。在查办违纪违规案(事)件中,坚持“一案两报告”制度,对负有“失管”、“失察”、“失误”的领导干部,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组织保障到位,实现“打铁还需自身硬”。按照公安部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纪检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纪检人员自身能力素质建设,全力推进县局纪检机构和人员配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