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打伞”“拍蝇”齐发力
东辽县纪委监委
扫黑除恶“打伞”“拍蝇”齐发力
本报讯(记者 陈博琳 吴培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东辽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扎实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截至目前,县纪委县监委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以及责任落实不力问题3件24人。
东辽县纪委监委把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建立由县纪委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统筹规划、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其他办案机构各司其职的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机制。组织召开20次会议,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并研究部署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同时,积极宣传发动,采取悬挂条幅、张贴宣传画、设置举报箱等方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的知晓度。
东辽县纪委监委积极拓宽线索来源,全面排查梳理县纪委2015年以来接到的信访件,对县纪委2015年以来的初核卷宗和立案审查卷宗进行逐一筛查,协同法院对2016年以来判决情况进行起底筛查,建立台账、摸清底数。目前,县纪委共排查梳理出21名基层组织成员涉嫌受到过治安等行政处罚或承担过刑事责任。其中,已给予党纪处分12人。
东辽县纪委监委与县扫黑办、县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工作中加强协同办案的制度》,对公安机关已经办结的和正在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逐一跟踪、分析研判,查找可能存在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