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处“三举措”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落实到位
市城管处“三举措”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落实到位
本报讯 自去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作为市城管执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成员单位,城管处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先后召开10次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研究制定三项举措,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全面落实。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按照市扫黑办要求,对全市个体经营业户加强宣传发动。截至目前,共悬挂宣传条幅9条,张贴宣传海报5份,设立大型宣传板1块,发放《致广大经营业户的一封信》1万份、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20份,在适当位置设置扫黑除恶举报信箱。还通过市城市管理处微信公众平台、微信群、QQ群、党支部联络群等新载体开展相关工作的宣传,切实营造扫黑除恶工作的浓厚氛围 。
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以来,城管处研究制定《辽源市城市管理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扫黑除恶办公室,学习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并组织测验。为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城管处全体总动员,各部门签署《辽源市城管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书》43份、党员干部签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158份,整风肃纪,杜绝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加强监管,常态排查。针对特殊行业,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摸排,通过走访经营业户、群众来电来访、市民热线等渠道进行排查。组织召开了民康路市场业户、建筑垃圾运输行业、商超行业、广告牌匾加工等行业的座谈会47场,广泛告知各行业业主不得有非法占用公共资源、不当得利、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行为,发动个体经营业户及时揭发,举报黑恶势力。现共发现线索和行业乱象9条。边查边治理行业乱象,主要强化建筑垃圾运输、违法建设的整治力度,依法查处8起违规运输、倾倒垃圾案件,口头责令整改200余次;协调配合各区、乡(镇)政府,拆除含城区出口的违章建筑、假大棚216处,共192867平方米;拆除市区内棚厦、简易房、“门脸”252个,共3932.87平方米;拆除违规的户外广告、牌匾34处,共2993平方米。
通过一系列着实举措,规范了相关行业的经营行为,使行业乱象得以有效治理,为遏制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奠定坚实基础。 (筱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