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二O一四年一月十六日在辽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彦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全面转型发展,强化服务大局举措,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服务大局,全力保障全面转型发展
着力保障经济发展。制定《市检察院关于服务重大项目工作意见》,对18个重大项目建设单位招投标进行现场监督,对1181个参加投标单位进行行贿档案查询,确保了重大项目建设的招投标质量。制定《为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的意见》,开展了“服务企业年”活动。两级院联系民营企业400多户,发检察建议12份,解决实际问题15件,这项工作得到市委肯定,并在省政法委召开的专题会议上介绍经验。开展“增强法律意识,防范安全事故”专项活动,100余名检察人员深入企事业进行安全生产法治宣传,积极建言献策,并按市委要求,参与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督察工作,得到企事业欢迎和省检察院肯定。对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坚持依法快捕快诉、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共办理破坏经济秩序各类犯罪案件42件,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检察工作服务站建设。两级院在国企、乡镇、社区、经济开发区等地完善和建立10个检察工作服务站,根据不同服务对象细化工作规则,充分发挥了社会法律宣传员、民营企业服务员、生产安全监督员、社会矛盾调解员、人民群众联络员的作用,服务效果明显。《辽源市检察工作服务站八项职能见成效》的作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完善参与社会治理制度。强化刑事犯罪分析报告制度,为社会治理提供了决策参考。市委对2013年初我院上报的《辽源地区2012年刑事犯罪分析报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政法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报告中的建议,此批示还被省检察院转发。完善《不捕案件跟踪调查预防制度》和《对不起诉人员跟踪监督制度实施办法》,对不捕、不诉人员进行跟踪考察考核,取得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推进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适应新刑诉法要求,指定西安区院成立了未成年人犯罪检察科,建立规范、有效的办理案件工作制度,指派专人办理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集中办理17件28人。积极稳妥化解社会矛盾。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实行检察长包案,两级院检察长全年接访102人(次),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加强对涉检信访研判排查,全年开展排查6次,实现重大敏感时期涉检“零上访”。
切实维护民生民利。制定《推进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开展检察服务专项工作方案》,与市农委、市科技局联合开展“法律政策科技联袂下乡”主题活动;与市农委等相关部门对农机补贴等惠农工作情况进行联合专项检查,保障了国家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省检察院转发了我院专项活动作法。两级院参与我市政府棚户区改造工程,防止征收中出现违法违纪问题,保障了我市民生工程的有序推进。重拳出击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49件64人,努力保护民生民利。
二、规范执法,全力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提升刑事检察工作水平。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以案件质量为生命线,注重严格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判断和运用,共批捕517人,起诉907人,有力地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从宽处理轻微犯罪。通过和解不批捕、和解不起诉等措施,不捕129人,不诉93人,刑事和解31人,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如,龙山区院在办理涉案的孙某某等13名在校大学生暑假在辽期间因琐事聚众斗殴案时,充分体现人性化执法理念,依法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强化惩防职务犯罪力度。严厉查办职务犯罪。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全年共查处职务犯罪114人。其中,大案40人,要案11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反贪部门紧紧围绕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专项活动,共查办65人。反渎部门以专项活动为主线,重点查办了福利企业监管、矿产资源监管、社会保险与医疗保险等领域渎职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处49人。我院查办福利企业监管领域渎职系列案件作法被省检察院推广。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活动中,我院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表彰。突出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强化预防工作领导,市检察院预防部门完成更名设局工作,积极推进市、县(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组织建设。创新预防工作机制,共开展预防调查53件,案例分析84件、发检察建议73件。落实预防工作报告制度,市委对2013年初我院上报的《2012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作了重要批示,省检察院将此批示转发。开展预防工作“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宣讲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省人大调查组在辽源调研时,对我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给予了“特色突出,有作为”的评价。
突出诉讼监督效果。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实现在保障人权中打击犯罪。共监督立案7件18人,追漏犯18人,受理二审抗诉、上诉案件14件46人,再审案件3件3人,对羁押必要性审查11件11人,提前介入6起命案引导取证。如,与公安机关联动办理了我市首件网络赌博案(“456”网络赌博游戏),涉嫌犯罪的17人全部落网,收缴非法所得2800余万元,并关闭了该赌博网站。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努力打造“大民行”监督格局。共受理案件133件,抗诉7件,提请抗诉3件,发检察建议18件,发再审检察建议9件,督促起诉37件,息诉21件。2013年8月,市人大专题调查组对全市两级院民行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了我院关于全市民行检察工作的报告,获满票通过。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积极畅通人民群众诉求渠道。两级院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87人次,化解矛盾纠纷65件70人,化解涉检上访积案5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有效性。对全市监管场所提出的25份书面检察建议全部得到采纳,通过查档、检查、谈话等方式,对798名监外执行罪犯的社区矫正活动加强监督,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全面加强规范执法。严格按照《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要求,建立完善执法责任、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逮捕必要性审查、刑事和解及命案办理联系会议等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全面、全部、全程”的要求,认真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切实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积极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两级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规范、高效运行,省检察院领导给予了“推得快、落得实、势头好,基础建设到位、工作开展全面、工作运行规范”的评价。
三、固本强基,全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大力开展思想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新党章等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打牢为民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基础。通过开展春季植树、农村体验日、“中国梦·检察梦·青春梦”演讲比赛、书画摄影作品展、心得体会学习报告会等活动,使检察人员树立检察文化理念,陶冶情操。利用我市“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基地”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对检察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在内心深处注入“防腐剂”,筑起“防腐墙”,促进廉洁从检。
有效强化检察专业培训。按照《新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推进工作方案》,采取集中培训、网络课堂、案例教学、专家讲学、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等方式,开展大规模专业化培训,共培训检察人员300余人(次),切实提高法律监督的实战能力。通过省检察院选调和公务员招录,有21名大学生充实到两级检察院,检察队伍结构得到优化。
切实转变检察工作作风。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制定《市检察院改进工作作风、反对铺张浪费的意见》,完善《市检察院党组党风廉政承诺》等30项制度, 并严格实施。建立长效检务监督机制,完善检务督察制度,全年共组织开展专项检务督察12次,下发督察通报10期,增强了检察人员组织纪律观念、自我约束能力和执行效能。省检察院督察组对全市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给予充分肯定。
主动接受人大及各界监督。为实现主动接受监督常态化,服务人大代表规范化,两级院细化《服务人大代表办公室工作职责》,并下发《2013年服务人大代表工作实施方案》。两级院检察长走访各级人大代表102人次,全市检察机关向两级人大常委会及专委会报告专项工作10次,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11次,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听庭评议”活动86次,采纳人大代表合理化建议18项,市人大对两级检察院落实代表建议情况给予了充分认可,并将我院作法上报省人大。切实加强检察信息专报工作,为各界监督检察工作提供有效依据。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检风检纪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监督,增强“阳光检察”透明度,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有8个集体和46人次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市检察院反渎局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市检察院、龙山区院和西安区院的控申服务大厅被评为“国家级文明接待室”,龙山区院被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东丰县院被评为“全省调研工作优秀基层院”等。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也得益于各位代表的理解和真诚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2013年的检察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转型发展大局的工作措施还需完善,实效性还需增强。二是法律监督工作开展得不平衡,监督的质量、效率和效果还需提高。三是队伍专业化水平需大力提升,对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开展学习、实践还不够,应对能力亟待提高。四是个别检察人员仍存在创先争优意识不足,工作责任心不强,效率不高等问题。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解决上述问题和不足。
各位代表,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院重大战略部署,坚持以“统筹推进、突出特色、务实规范、创新发展”为全市检察工作总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加快建设幸福辽源,实现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要以服务大局为中心,把落实市委提出的振兴发展目标、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依法保护、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做到检察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要以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创新全市检察工作,突出开展好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和构建职务犯罪社会化大预防格局,努力打造全市检察工作新亮点;三是要与时俱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大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力度,严厉打击危害民生的社会犯罪,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主动适应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修改的新形势,创新法律监督机制,针对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四是要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定不移地加强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认真打造一支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要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六届三次全会和本次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于职守,不断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加快建设幸福辽源,实现振兴发展作出新贡献!